Monday, March 30, 2009

誰是兇手?(可 14:40-43)「復活系列」

誰是兇手?(馬可福音14:40-43)
作者:葉福成
整理:林俊安

沒人會預測到這部用亞蘭語發音,英文字幕的電影「受難記」(The Passion of the Chris)放映後爆發出爭議性的問題。其實,在放映的前幾個月,猶太拉比們先下手攻擊和公開質詢這部電影的可適性。尤其每年復活節在歐洲舉辦耶穌受難劇 (Passion Play) 演出時,有許多猶太人遭受無情的逼迫和被人稱為「基督的殺手」。

隨後出現的投票調查無法表決猶太人對耶穌的死是否有責任。美國廣播公司新聞(ABCNEWS) 諮詢 1, 011 位成年人一個問題:「今天的猶太人對耶穌的死是否有責任?」整體而言, 只有8%-10%相信他們是有責任的。
http://abcnews.go.com/sections/primetime/US/views_of_bible_poll_040216.html

然而,佩尤研究中心 (Pew Research Center)對1, 703 位成年人作投票表決發現高於26%回答者相信猶太人釘死耶穌在十架是該受譴責的。這比率顯示增加最多的是年輕人和黑人。34% 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相信猶太人要負責任,而 42% 的黑人支持這個觀點。該次調查沒有諮詢是否今天的猶太人該為耶穌釘十架受譴責。
http://asia.news.yahoo.com/040402/ap/d81mtm4o0.html

「殺」(apokteino)這個希臘文在聖經中出現 76 次 ,單單在福音書出現49次。根據聖經誰殺死耶穌?這群壞人是猶太人抑羅馬人?至終的責任是加略人猶大或本丟彼拉多?

猶太人「想要殺」耶穌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 5:18)
這事以後、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約7:1)
從此耶穌纔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 16:21)

一名14歲的猶太青年人尋問猶太拉比的網站 (jewish.com) ,他問:「我是14歲的猶太人。 我有許多基督徒的朋友,其中有一位對猶太教和猶太人有很強烈的意見。他不斷告訴我,殺害耶穌的是猶太人。如果不讓耶穌進入我心裡,我將下地獄。真正帶給我困擾的是關乎猶太人殺死耶穌的事…猶太人是否殺了耶穌? 」

回答:「確實你的朋友是按著「舊式傳統」的觀點,因為曾經散佈有關猶太人殺耶穌的謊言,在官方的基督教教義不再如此作了。

當然,這是有一位名叫猶大的門徒,他背叛耶穌將祂交給羅馬當權者,以及所有門徒都是猶太人。有些基督徒資料來源描述的景象就是當猶太人面對選擇要救耶穌或巴拉巴,他們選擇要巴拉巴…因此,即便如此,有些猶太人領袖間接承當祂死的責任。最後,從政治觀點,眾知一些經由羅馬所選出的猶太人領袖想要把耶穌解決掉,因為祂似乎被視為政治的威脅。畢竟,如果誠如祂自稱是「猶太人之王」,羅馬人必須令他閉嘴, 然而猶太領袖可能被逼要殺祂。

當然最後的決議在於羅馬人,只有他們才用十字架的手段來殺罪犯並有權力判人死刑。 現在,即使猶太人對耶穌的死有關係。我補充說明,那是當時的,這是現在。 當然,既然耶穌的死,猶太人在沒有在祂死的事情上扮演一個角色。甚至最重要的是耶穌的復活是基督教的開始,假如我們有任何責任,是由於我們殺了耶穌才被稱讚的!」

聖經許多經文章節與福音書都記載猶太人只是「想要殺他」 (約 5:18,7:1),但並沒有說他們殺他。 他們犯了密謀殺害耶穌的罪名,但並非其行動本身。「受難記」恐怕是從約翰福音改編的,但是約翰福音最明確的說猶太人「想要殺他」,但卻沒有完成目標。使徒約翰記載,「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5:18),因此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 (約7:1)。 甚至耶路撒冷人都知道猶太人想要殺耶穌 (約7:25), 但他們未曾下結論說是猶太人殺耶穌。 耶穌毫不客氣地指控猶太人「卻想要殺我」 (約8:37,40)。 到約翰福音11章,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約11:47,53)。 再次,猶太人的態度和目標很明確,但聖經卻沒有記載他們完成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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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約翰福音,但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亦同意約翰的說法。馬太聲稱「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太26:4),馬可陳述 (14:1)「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

然而,符類福音書牽強附會加一個『殺』字,在約翰福音是沒有的。馬太、馬克及路加留意到耶穌沒有提及猶太人的名字,甚至將宗教領袖視為殺手。馬太記載耶穌指示門徒 (太16:21),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耶穌預言祂會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但沒有預言說祂會死在他們手上。祂說祂必「被殺」,但沒有指出誰是兇手。不單單馬太如此記錄;馬可 (8:31) 與路加 (9:21) 也回應馬太所說的,耶穌會「被殺」,是被動語態。語言專家不鼓勵用被動語態和要謹慎的使用,除非要強調客體(被殺者),來淡化或降低未知的主體/演員的身分,尤其是讀者並不需要知道誰是負責其行動。

外邦人才是基督殺手
10:33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10:34 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可 10:33-34)
18: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路18:32)

在電影「受難記」中最令人同情的人物是本丟彼拉多,他似乎不想殺死或釘死耶穌由於受他妻子克勞迪亞 (Claudia) 的正面影響。克勞迪亞 (Claudia) 是扮演一位慈愛與良善夫人的角色,當耶穌被逮捕和鞭打,她在電影中安慰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即使是福音派極力支持梅爾吉勃遜 (Mel Gibson) 的影片,吉勃遜在心態和信仰上依舊是一位傳統天主教教徒。

根據馬太福音27:19, 僅有的一件事是彼拉多不知名的太太所作的是傳達給她丈夫「一點不可管」的信息,稱她是「義人」,因為她「今天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在「受難記」影片中, 彼拉多的太太是有名有姓的信徒,是個義人,良善和體貼的人。 那電影描述彼拉多為一位無辜的巡撫捲入人群的要求是不符合聖經的,而是根據天主教的教導。

根據今日基督教雜誌 (Christianity Today) 透露吉勃遜 (Gibson) 其實是看過18世紀天末,十九世紀初一位修女安‧加大利納‧愛姆萊 (Anne Catherine Emmerich) 所描述的異象。 那影片反映愛姆萊的書「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苦痛受難」(The Dolorous Passion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所記載的:「經過鞭打之後,我看見克勞迪亞普羅克里斯 (Claudia Procles),彼拉多夫人, 送一些大片的亞麻布給神的母親。 我不知道她是否認為耶穌會被釋放,而祂的母親則須要亞麻布包紮祂的傷口,或者這位有憐憫心腸的夫人意識到她的禮物將來的用處。隨後,我看見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走到耶穌被鞭打的柱子;他們跪在柱子旁邊的地上, 並用克勞迪亞普羅克里斯送去的亞麻布來抹那神聖的血。(“The Passion of Mel Gibson” Christianity Today March 2004)

可惜的,猶太人從基督教的開始就被誤解聲稱為「基督殺手」。根據聖經,外邦人才是殺耶穌的真兇手。最值得注意的和最該受責備的乃是彼拉多的角色。外邦人路加 (23:4,14,22) 3次提到彼拉多發現耶穌無罪。彼拉多首次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路23:4)。 第二次,耶穌從希律處返回,他宣稱:「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作甚麼該死的事。 (路23:14-15) 最後一次彼拉多說 :「為甚麼呢?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路23:22)。

彼拉多妻子像天使的聖潔行為在聖經是沒有記載。她對兩位馬利亞的接觸和關心是直接出於好萊塢的想像。 她首要關心的是自己和丈夫的利益, 而不是耶穌或婦女的好處。

跟馬可和路加福音不相同、馬太福音並沒有指控外邦人「殺」耶穌的責任;他用的是另一詞 ─ 「又交給外邦人…「釘」在十字架上 (太20:19)。 無論「殺」或「釘」猶太人不需受責備。耶穌透露他會被釘在十字架上,但是沒有責怪猶太人。聖經福音書作者沒有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歸罪猶太人。 馬太和馬可有相同的同的看法,兩位都沒有責備誰是負責釘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罪魁禍首。馬太記載,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帶他出去,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 (太27:26、31、35)。 馬可同意「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15:15), 並他們「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可15:20)。馬太和馬可的原文都記載彼拉多直接和親自鞭打耶穌 ─「他鞭打耶穌」(太27:26、可15:15)。

人類的手殺害耶穌
17:22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17:23 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的憂愁。(太 17:22-23)
9:31 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9:32 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 (可 9:31-32)

「人的手」是什麼意思?這些人是誰?耶穌復活時天使提醒婦女,「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路24:7)

誰是「罪人」?「罪人」所指的是猶太人,撒瑪利亞然、外邦人;希臘人和羅馬人; 為三十塊錢出賣祂的猶大和三次不認主的彼得; 是彼拉多和巴拉巴; 跟隨祂的漁夫和釘死祂的兵丁; 掌權的公會與管會堂的人及兇猛的眾人;離開他逃走的門徒和遠遠觀看的婦女;法利賽人、希律黨的人(可12:3),撒都該人(可12:18); 大祭司、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可14:53);求賙濟的、有病的、長大痲瘋的、貧窮的、殘廢的、飢餓的、瞎眼的、耳聾的、被擄的、受壓制的、稅吏、罪人、娼妓、寡婦、被鬼附的、牧羊人、東方博士、奮銳黨人、平民百姓和勞工基層。

有一首福音詩歌「憐憫的奧秘」(Mystery Of Mercy),是「該德蒙的呼聲」(Caedmon's Call)福音團體所作,詩中傳達同樣的思想:
我是在井邊的婦人、我是娼妓、
我是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子、
我是離家出走的兒子、
我也是留在家中埋怨的兒子。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儘管我對祢的愛如醋送到渴了的王?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這是憐憫的奧秘和我所歌唱的一曲。

我是憤怒來拿石頭打那犯姦淫的人
我是羞愧地站在眾人當中的那位婦人,
我是得醫治歸榮耀給神的那位痲瘋病人
我也是並得醫治卻沒有將榮耀歸給神的那九位。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儘管我對祢的愛如醋送到渴了的王?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這是憐憫的奧秘和我所歌唱的一曲。

我們的罪與神的愛把祂釘在十字架上。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弗2:1),但是祂死在十架的的含義是:
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太1:21 ─ sozo)
「赦」罪的權柄 (太9:6 ─ aphiemi)
「除去/背負」世人罪孽的 (約 1:29,約壹 3:5 ─ airo)
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 ─ exaleipho)
「洗去」你的罪 (徒22:16 ─ apolouo)
「遮蓋」其罪 (羅 4:7 ─ epikalupto)
不「算」為有罪的 (羅 4:8 ─ logizomai)
使罪身「滅絕」(羅 6:6 ─ katargeo)
「脫離」了罪 (羅 6:7 ─ dikaioo)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羅 6:14 ─ kurieuo)
「除去」他們罪 (羅 11:27 ─ aphaireo)
為我們的罪「死」了 (林前 15:3 ─ apothnesko)
為我們的罪「捨」己 (加1:4 ─ didomi)
他「洗淨」了人的罪 (希 1:3 ─ katharismo)
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希 2:17,約壹1:7 ─ hilaskomai)
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希8:12,10:17 ─ mimnesko)
好「除掉」罪 (希 9:26 ─ athetesis)
「擔當」了多人的罪 (希9:28, 彼壹2:24 ─ anaphero)
為罪「受苦」(彼壹3:18 ─ pascho)
使我們「脫離」罪惡 (啟1:5 ─ luo)

只有一個人宣稱是猶太人殺死耶穌,他卻不是福音書的作者。這是使徒保羅,他主張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眾先知們 (帖前2:15)。我們如何將保羅書信與福音書達到一致性呢?他真的和整個新約聖經沒有衝突。保羅說猶太人殺耶穌,但是福音書說外邦人定祂死罪及把祂釘在十字架上 (可10:33-34、路18:32、太20:19)。集體的罪疚不是放在猶太人或外邦人,而是在全人類。

結論:有人說,「祂付了不是祂所欠我的債,因我無法付出我所欠的債。」 耶穌是個受苦者但不是受害者。 祂選擇降世,選擇為罪死、 他從創立世界以前已經揀選了我們(弗1:4)。 彼得說,「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2:23)

然而,不要見樹不見林,卻忽略聖經的真理。好消息不是祂死了,而是祂死裡復活。猶太人,外邦人甚至眾門徒忽略了耶穌的預言中最關鍵的一件事。在馬可福音清楚記載三件事,告知門徒在祂受苦和死亡之後,將會有偉大的神蹟發生。耶穌在該撒利亞腓立比 (可8:27) 路上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8:31-32) 經過加利利 (可 9:30),祂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可 9:31-32) 最後,當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 (可10:32),祂說 :「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可10:33-34)。

英文版本:http://ntpreaching.blogspot.com/2009/03/easter1.html

永不衰殘的建造 (林前15:42-44)「復活系列」

永不衰殘的建造 (歌林多前書15:42-44)
作者:葉福成
整理:梁秀如

老化不是一件有好玩的事,特別當你已過中年的時候。當我妻子的侄子為唸大學從香港來跟我們住的時候,我忽然地發覺自己的年齡和身體狀況。有一天開車回家時,我們跟在一台開車很慢的人後面。當我的車有機會超越他時,我侄子看著那位司機並評論著,「原來是個阿叔來的!」

我把正視道路的眼睛轉向那人看了一下,便對我妻子說,「哦,他跟我們同年紀。我們現在是阿叔輩!」我侄子在回家的路上安靜不語。可能從那天起他用不同的眼光來看我們並把我們當成另一類人。有一次在學校停車場等著他,沒事可做時,我留意到我手上長了灰色或白色的毛。回家後照鏡子,發現我的鬢毛甚至胸膛毛也白了!惟一不受影響的是鬍鬚毛!

此外,還有看書的問題。在我45 歲時,我正式把講章註解常使用的字體 10 點跳到12 點。這是必要的因為二年前我拒絕醫生要我戴遠視眼鏡的建議!

當你步入中年或更長時,你不得不去想復活的身體是如何的。許多聖經讀者想必看過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所寫有關「復活的身體」。我雖多次閱讀但卻沒有發現它的真實涵意。

復活身體沒有死亡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林前 15:42)

我在USA Today讀到一篇有趣的文章,內容談到老化對人的心臟,大腦和其他部位的影響:
心臟,動脈:血管會隨著老化而變硬且因脂肪堆積而堵塞。堵塞的動脈會減少血液流回心臟和其他系統。
頭腦:老化的頭腦會使資訊處理趨緩,在處理多重任務時會遇到困難並且可能在記憶上亦是如此,例如:人的名字。
肺:隨著老化,人的肺部組織較以前沒彈性,然而即使80 歲或以下的人仍有肺容量繼續運作每天日常生活的活動。
肌肉,關節:隨著老化,人會失去肌肉質量(muscle mass),一般的練習或包括體能的訓練都會蔓延肌肉的退化。
視力,聽力: 40 歲左右開始,許多人在讀較小的字體或在光線較暗的餐館看菜單時都會看不清楚。大約60歲開始,很多人會有重聽的問題。他們在高頻的噪音或在一般對話中聽不清楚,尤其當背景有雜音時 (“Don’t Let Age Get the Best of You,” USA Today 10/24/06).

以色列前總理梅厄夫人(Golda Meir, 1898-1978)說,「年紀大好比一架飛機穿越一場風暴。一旦你待在機上,你就不能夠做任何事情。」

第九節的希臘字「朽壞」在聖經中出現九次,兩次翻譯為「朽壞」(林前 15:42,50)而七次為「敗壞」(羅 8:21,加 6:8,西2:22,彼後 2:12,彼後 2:12,彼後 1:4,彼後 2:19)。這個字的意思是「消瘦,枯乾,衰弱,變壞 (如食物一樣) ,意味著「毀壞。」

可是,這字是指在身體的「朽壞」而非指在哥林多前書中出現二次 (林前 15:42, 50) 在道德上的「敗壞」。年輕時,我們的身體是好看的和美麗的,但它會很快會走樣變形,尤其當你不運動,有了小孩,做辦公室太久,吃速食快餐,喝汽水,步入中年,看太多電視,打電動玩具,和來自肥胖基因等因素時。有些人甚至說連喝水也會加重!

當歲月漸漸逝去,人的身體如一塊腐壞的肉和一塊分解或腐爛的肉體。沒有任何事情或東西可以攔阻它的退化,使時間迴轉到童年的時刻。聖篇 90:10表達的最適當和貼切:「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很快,人會發現他的舉止像他的年齡;他們的外表和談話會像他們的父母一樣。足球,籃球和跑步都不行了,取而代之的是有氧運動,散步和游泳。不知不覺我們就歸塵土。

希臘字「不朽壞」在聖經中記載不多,共 八次,NIV三次翻譯為「不朽壞」(羅 2:7, 林前15:42,50,53,54,提後 1:10),二次為「不滅的」(林前15:42, 50),一次為「不死的」(弗 6:24) 和「端莊」(多2:7)。復活的身體不會受到死亡,衰敗和腐爛的影響。它是一個充滿活力和精神的身體,滿有希望和潛能的身體,總是十足熱情和強健,絕不消逝或耗盡。

復活身體沒有腐敗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林前 15:43)

如果你不相信人的敗壞和墮落,你只需要讀今天的報紙。性侵者就在你的鄰近地區,在網路上,甚至在信任的機構中。美國司法部長 Alberto Gonzales 說網路上的孩童色情污染實在太嚴重了。年輕小女孩在街上被綁架且成為綁匪的小孩。女人宰殺剛懷胎的母親和槍走死者的小孩。成年人殺死他們的配偶,小孩,雇主。年輕人則拿槍屠殺學校的孩童。用類固醇(steroids )的運動員。貪心的總裁。腐敗的政治家。核武擴散。環境的污染。報紙上的新聞在壞也不過了,可是對我們來說,「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如今,每個人都有實踐不道德的權利:墮胎權力,同性戀的權力,藥物權力。一個闖了大禍的年輕人曾經對我宣告,「大麻是非法的只是因為被禁止。」人們堅持他們認為對的權力去做不對的事。他們說憲法保障他們做不對的事情的權力。不久之後,許多人也會贊成侵犯著作版權權力,電腦駭客的權力,性騷擾者的權力和非合法性的權力。

希臘字「羞辱」七次出現。NIV 翻成「羞辱」兩次 (林前15:43, 2 林 6:8),只有一次翻為「可恥的」(羅 1:26),「粗鄙」(羅 9:21),「恥辱」(林前11:14),「弱者」(林後 11:21) 和「卑鄙」(提後 2:20)。

這希臘字「atimia」來自兩個文字,“a”表「沒有」(如在無神論中),“ti-me”表「榮耀的」。這樣「玷污」不意味著缺乏榮耀,達不到標準或有更少,但是「沒有榮耀」或完全缺席或是不知羞恥的。這個字在聖經中僅特別地被保羅使用,包括引用到身體 ( 羅 1:26) 的不體面的慾望。

如果「腐壞」提到男人的長壽,「羞辱」提到他的道德。以賽亞書64:6 說,「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

文字「羞辱」意味著醜行、恥辱、丟臉。對神來說這個字是責備語 - 令人作嘔,攻勢,惡劣,可憎和應該譴責。人的價值如今無可贖回,每一天與每一代繼續衝破道德的“新低點”。

與羞辱相反的的對照字不是「榮耀,而是「輝煌」。在希臘文安排中,二個文字「輝煌和榮耀」(羅 2:10,希2:7,2:9,彼前 1:7,啟 4:9,19:1,21:24,21:2) 數目超過「榮耀和輝煌」(提前1:7,彼後 1:17,啟 5:12,5:13) 8 對 4,剛好一倍。榮耀是可接受和充分的但是「輝煌」是令人欽佩和極好的;榮耀是甜和使人滿意但是輝煌是令人滿意和壯觀的;榮耀是值得的,但是輝煌是令人驚奇的;榮耀是好的,但是輝煌是重大和壯觀的;以及榮耀在滿意,但是榮耀是完美的。「輝煌」是宏偉,壯麗和奇蹟般的。用於「輝煌」的希臘字在聖經中出現 163 次比文字「榮耀」多四十三倍。本質上,對於文字「榮耀有輝煌的獎賞,」但是對於文字「榮耀」只有唯一的「榮耀獎。」

復活身體沒有疾病
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林前 15:43)

在宣稱男人在世的短暫和他的攻擊他的頹廢後,保羅質疑男人的力量。

在過去十年左右,普通老百姓從動物更意識到疾病的威脅。現代男人的新威脅源自小雞,鴨子,奶牛,和鳥,和現今流行的 H5N1 禽流感。男人對疾病和過去一樣仍是無可招架,這點是不需宣傳和媒體的報導。

《國家地理雜誌》雜誌(2005 年 10 月)的封面,有一個男人在塑膠薄膜中凝視讀者,上面標有一個不吉利的標語「下一個致命的流感」聲稱「遲早從鳥類撲向人類的一個致命的病毒將橫掃地球。」

這本雜誌追蹤 20 世紀中過去三次,每一種新流感病毒向全世界的人口擴散的紀錄。最致命的一次是在1918-19 的西班牙流感殺死50-100百萬全世界的人。1957 年亞洲流感在中國南方出現,當一隻鳥和一個人的流感基因混和時,造成一百萬的人死亡。結果是一個新的和致命的病毒。下一個被稱號為香港流感因為在在 1970 年首先在香港被發現,導致全世界750,000 的生命死亡。

對於下一個致命流感,專家計算說,從人口稀少的1918年到今天密集人口,死亡人數將從7.4百萬延伸到令人擔心的 180-360 百萬!即使有緊急的準備也不夠。某一天,當流感的抗菌藥物要被分送,然而卻需花三個月來研發成為安全疫苗和花250 日來上市。(「追蹤下一個致命的流感,」《國家地理雜誌》, 2005 年 10 月)

看來事情變得更糟 !在馬里蘭的 308 個公共衛生工人的一個調查,發現 46.2% 說他們不大可能在一個大流行病期間為工作效力。三分之二的雇員 ( 66% ) 認為如果他們在一個大流行病中上班將是把他們自己放在危險中。少於三分之一相信他們會在流行病爆發期間在本地衛生機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全國流行的研究中,醫務工作者待在家-今日美國報 4/18/2006)

希臘字「弱點」在聖經出現24 次。NIV 普遍翻譯成「弱點」14 次(羅 6:19,8:26,林前2:3,15:43,林後 11:30,12:5,12:9,12:9,12:10,13:4,希 4:15,5:2,7:28, 11:34 ) 在其餘的 10次翻譯中正好告訴我們其意思 - 三次為「嘔吐」(路5:15,約 11:4,徒 28:9),兩次為「虛弱」(太 8:17,路13:12) 和「疾病」(加 4:13,提前 5:23)並且一次為「被損壞的疾病」( 路8:2) (路13:11)且被糟糕的翻譯為「殘疾者」( 約 5:5)。大部分發生在福音中提及來見耶穌的人都是身體上有疾病,但保羅用字遣詞中卻指抽象的弱點。

另一方面,被復活的身體是有力量的或在希臘文中指「dunamis」,英文中的進一步含意為「精力充沛」或「生氣勃勃」。被復活的身體是一個強有力和不易受傷害的身體,沒有傳染,微生物,疾病,病毒,綜合病症,混亂和薄弱。非指精神病,身體缺陷,心理問題,產前的問題,遺傳病和缺乏維生素。是身體很健全和在身心靈都絕佳的狀態下。
復活身體沒有缺乏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林前 15:44)

這個希臘語子句 - 用於體格檢查“psuchikos”和用於身體“soma”,相當有別於普通的「soma」或「身體」 意指世俗的身體 ( 歌 1:22), 和「somatikos」意指體育訓練 (提前 4:8),兩者表示物質的身體。

這個字在這裡使用為 - 自然的身體 - 意味著男人的天性或者本性。人類本性是易於自我解釋,在於我們談論事情的方式,我們思想或推論的方式,我們扮演或運作的方式。最具基督精神的 (Christlike),在世虔誠和完美的人究竟還是人類,容易犯錯的,要求完美的,易犯錯的,被標記為前後矛盾。人為因素或人情味非一開始就有,也並非全部都是。

聖經中人心和人性上這二個字跟新一樣好。耶穌使在馬可 7: 21-22 中揭發 13 件事情:「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 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凶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不當的行為被增加到馬太的清單 (太 15:19)。

保羅在加拉太 5:19-21另列13個「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在以弗所書4:31 他多加四個「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惡毒、〔或作陰毒〕」。以及來自歌羅西書的另外三個:「污穢的語言」(西3:8),慾望,和壞的慾望 (西l3:5)。全部計算是 34個。

靈魂體非人類缺點、過失和失敗的奴隸 –雖然在有些事情的處理上失敗過,但我們也曾做過正確並有益於他人的事情。

結論:最偉大的癌症,癌症中的癌症,癌症的根源是死亡。神已應許信徒從肉身的死,道德的墮落,身體的疾病和個人的缺陷中得解脫。關於老化惟一的好消息是在基督裡有一種新的生活盼望,期待。對明天有盼望。在每天生活後有永生。這是一個「真實的身體。」是一個未受傷害,不被污染的和不妥協的身體。

Easter3

誰是兇手?(可 14:40-43)

誰是兇手?(馬可福音14:40-43)
翻譯:沈萃荔

沒人可以預測以阿拉姆語拍攝,附上英文字幕的電影「受難曲」(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 放映之後所爆發的辯論與爭議。其實,該電影發放之前幾個月,拉比們先下手攻擊和公開地質問像這類電影是否適當播出,尤其每年復活節時歐洲一舉辦耶穌受難劇 (Passion Play) 演出的時候就導致許多猶太人遭受無人性的迫害和被眾人稱為「基督的殺手」。

隨後出現的調查亦無辦法解決民眾是否認為猶太人對耶穌的死該負責任。美國廣播公司新聞ABCNEWS 問了 1,011 個成年人是否「今天的猶太人對耶穌的死亡該負責任?」總說, 只有─ 8%(少過10%)─才有這思想。
http://abcnews.go.com/sections/primetime/US/views_of_bible_poll_040216.html

然而,佩尤研究中心 (Pew Research Center),調查了1,703 個成年人,並發現較高的26%回答者相信猶太人是釘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負責人。這數字最大增加的比率出於在年輕人和黑人的反應。34% 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相信猶太人該負責的,而 42% 的黑人贊成那見解。那調查沒有問是否今天的猶太人該承擔釘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責任。

希臘文的「殺apokteino」子出現 76 次在聖經中 ─ 49 次單單在福音書中。所以誰殺死耶穌是根據聖經?猶太人或羅馬人是壞人?加略人猶大或本丟彼拉多是最終負責人?

猶太人「想要殺」耶穌 (The Jews Sought to Kill Jesus)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 5:18)
這事以後、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約7:1)
從此耶穌纔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 16:21)

一名14歲的猶太青年人問一位網站 (jewish.com) 的拉比 :「我是一名14歲的猶太人。 我有許多基督徒的朋友而其中一個尤其對猶太教和猶太人有很強烈的意見。 他不斷告訴我,殺害耶穌的是猶太人而假如我不想下地獄就應該讓耶穌進入我心裡。真正的煩擾我的是提及猶太人殺死耶穌的事件…猶太人是否殺了耶穌? 」

回答: 「你的朋友肯定有「老傳統」的看法,過去曾經散佈猶太人中的謊言,現在正統基督教教義不再做如此教導了。

當然,是一個門徒,猶大,將他背叛給羅馬人當權人士,以及所有門徒都是猶太人。 有些基督教人士描繪的景象就是當猶太人面對選擇拯救耶穌或巴拉巴的時候,就選擇拯救巴拉巴…所以,就以此例子,一些猶太人認為自己應間接地對祂的死負責。 最後,從政治角度來看, 我們知道一些羅馬任命的猶太領袖可能想把耶穌解決因為他一直似乎是一個政治威脅。 畢竟,假如祂的確是自稱的「猶太人之王」,羅馬人必須令他閉嘴, 而猶太領袖可能被逼要殺祂。

最後的決定,當然,是羅馬人, 只有他們才用十字架的手段來殺罪犯並有權力判人死刑。 現在,即使猶太人對耶穌的死有關係,我可以補充說,那是當時的,這是現在。當然,自從耶穌去世之後沒有猶太人有任何殺祂的角色。此外--也是最重要的--因為耶穌的復活是基督教的開始,我們應該被稱讚因為是我們殺死祂的!」

聖經許多節經文、 許多章經文與福音書都記載猶太人只是「想要殺他」 (約 5:18,7:1),但並沒有說他們殺他。 他們犯了密謀殺害耶穌的罪名,但並非其行為或行動本身。「受難曲」在名義上是由約翰福音改編的,但是約翰福音最明確的說猶太人「想要殺他」,但卻沒有完成目標。使徒約翰記載,「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5:18),因此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 (約7:1)。 甚至耶路撒冷人都知道猶太人想要殺耶穌 (約7:25), 但他們沒有下定論說猶太人殺了耶穌。 耶穌毫不客氣地指控猶太人「卻想要殺我」(約8:37,40)。 到約翰福音11章,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約11:47,53)。 再次,猶太人的態度和目標很明確,但聖經卻沒有記載他們完成心願。

不僅約翰福音,但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亦同意約翰的說法。 馬太聲稱「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太26:4),馬可陳述 (14:1)「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

然而,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對『殺』一字有不同的態度及見解。他們留意耶穌沒有提及宗教領袖是殺祂之人。馬太福音記載耶穌指示門徒 (太16:21),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耶穌預測祂會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但沒有預測祂會死在他們手上。 祂說祂必「被殺」,但沒有指出誰是兇手。不單單馬太如此記錄;馬可 (8:31)與路加 (9:21)也回應馬太所說的,耶穌會「被殺」,是被動語態。語言專家通常鼓勵作者少用被動語態除非要強調對象(被殺者)和淡化或降低課題/主語的身分,尤其是讀者並不需要知道誰是負責其行動。

外邦人才是基督殺手 (The Gentiles were the Christ Killers)
10:33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10:34 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可 10:33-34)
18: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路18:32)

「受難曲」中最令人同情之意的角色是本丟彼拉多,由於他妻子克勞迪亞 (Claudia)的正面影響,他似乎不想殺死或釘死耶穌。克勞迪亞 (Claudia) 是扮演一位慈愛與良善夫人的角色, 在電影中當耶穌被逮捕和鞭打時,她安慰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即使是福音派團結支持梅爾吉勃遜 (Mel Gibson) 的影片,吉勃遜的作品仍然反應一位傳統天主教教徒的心態和信仰。

根據馬太福音27:19, 唯一彼拉多的無名太太所作的是託人告訴她丈夫「一點不可管那「義人」的事,因為她「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 在「受難曲」影片中, 彼拉多的太太是有名有性的信徒,是個義人,良善和體貼的人。 那電影描述彼拉多為一位無辜的巡撫捲入人群的要求是不符合聖經的而是根據天主教的教導。

今日基督教雜誌 (Christianity Today) 透露吉勃遜 (Gibson) 其實是看過18世紀天主教修女安‧加大利納‧愛姆萊 (Anne Catherine Emmerich) 所描述的異象。 那影片反映愛姆萊的書「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苦痛受難」(The Dolorous Passion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所記載的:「經過鞭打之後,我看見克勞迪亞普羅克里斯 (Claudia Procles),彼拉多夫人, 送一些大型床單給神的母親。 我不知道她是否認為耶穌會被釋放,而祂的母親則須要床單包紮祂的傷口,或者這位同情的夫人意識到她的禮物將來的用處。之後我看見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走到耶穌被鞭打的柱子;他們跪在柱子旁邊的地上, 並用克勞迪亞普羅克里斯送去的床單來抹那神聖的血。(“The Passion of Mel Gibson” Christianity Today March 2004)

可惜的,猶太人從基督教的開始就被誤解聲稱為「基督殺手」。 根據聖經,外邦人才是殺耶穌的真兇手。最值得注意的和最該受責備的乃是彼拉多的角色與部分。外邦人路加 (23:4,14,22) 3次報道彼拉多發現耶穌並無罪。彼拉多首次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路23:4)。 他下一次跟希律商量之後
就對他們說,「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作甚麼該死的事。 (路23:14-15)最後一次彼拉多說 :「為甚麼呢?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路23:22)。

彼拉多和妻子像天使的聖潔行為不是聖經的記述。 她對兩位馬利亞的接觸和關心是直接出於好萊塢的想像。 她的煩惱其實是自己和丈夫的利益, 而不是耶穌或婦女的好處。

跟馬可和路加福音不相同、 馬太福音並沒有指控外邦人「殺」耶穌的責任;他用的是另一詞 ─ 「又交給外邦人…「釘」在十字架上 (太20:19)。 無論「殺」或「釘」都沒有猶太人的責任。 耶穌透露他會被釘在十字架上,但是沒有怪責猶太人。聖經沒有福音作者認為猶太人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馬太和馬可對這一連串事件和誰該為釘耶穌之事受責備看法相近。 馬太記載,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帶他出去,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 (太27:26、31、 35)。 馬可同意「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15:15), 並他們「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可15:20)。馬太和馬可的原文都記載彼拉多直接和親自鞭打耶穌 ─「他鞭打耶穌」(太27:26、可15:15)。

人的手要殺害耶穌 (The Hands of Men Killed Jesus)
17:22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17:23 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的憂愁。(太 17:22-23)
9:31 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9:32 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 (可 9:31-32)

「人手」是(太 17:22) 什麼意思和指著什麼? 誰是「人」?復活節的天使亦提醒婦女,「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路24:7)

誰是「罪人」?「罪人」所指的是猶太人,撒瑪利亞然、外邦人; 希臘人和羅馬人; 為三十塊錢出賣祂的猶大和三次不認主的彼得; 是彼拉多和巴拉巴; 跟隨祂的漁夫和釘死祂的兵丁; 掌權的公會與管會堂的人及兇猛的眾人;離開他逃走的門徒和遠遠觀看的婦女;法利賽人、希律黨的人 (可12:3),撒都該人 (可12:18); 大祭司、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 (可14:53);求賙濟的、有病的、長大痲瘋的、貧窮的、殘廢的、飢餓的、瞎眼的、耳聾的、被擄的、受壓制的、稅吏、罪人、娼妓、寡婦、被鬼附的、牧羊人、東方博士、奮銳黨人、平民百姓和勞工基層。

有個福音歌曲組合 (Caedmon's Call) 的詩歌 (Mystery Of Mercy憐憫的奧秘) 表達這神學意思:
我是打水的婦人、 我是娼妓、
我是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子、
我是離家出走的兒子、
我亦是留下埋怨的兒子。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儘管我對祢的愛只是如醋送到渴了的王?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這是憐憫的奧秘和我所歌唱的一曲。

我是憤怒拿石頭打那愛人的人
我是慚愧站在眾人當中的婦人,
我是回來歸榮耀與神長大痲瘋的人
我也是那九個再沒有回來歸榮耀與神的人。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儘管我對祢的愛只是如醋送到渴了的王?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這是憐憫的奧秘和我所歌唱的一曲。

我們的罪與神的愛把祂釘在十字架上。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弗2:1),但是祂死的含義包括:
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太1:21 ─ sozo)
「赦」罪的權柄 (太9:6 ─ aphiemi)
「除去/背負」世人罪孽的 (約 1:29,約壹 3:5 ─ airo)
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 ─ exaleipho)
「洗去」你的罪 (徒22 :16 ─ apolouo)
「遮蓋」其罪 (羅 4 :7 ─ epikalupto)
不「算」為有罪的 (羅 4:8 ─ logizomai)
使罪身「滅絕」(羅 6:6 ─ katargeo)
「脫離」了罪 (羅 6:7 ─ dikaioo)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羅 6:14 ─ kurieuo)
「除去」他們罪 (羅 11:27 ─ aphaireo)
為我們的罪「死」了 (林前 15:3 ─ apothnesko)
為我們的罪「捨」己 (加1:4 ─ didomi)
他「洗淨」了人的罪 (希1:3 ─ katharismo)
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希 2:17,約壹1:7 ─ hilaskomai)
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希8:12,10:17 ─ mimnesko)
好「除掉」罪 (希 9:26 ─ athetesis)
「擔當」了多人的罪 (希9:28, 彼壹2:24 ─ anaphero)
為罪「受苦」(彼壹3:18 ─ pascho)
使我們「脫離」罪惡 (啟1:5 ─ luo)

唯一個人聲稱猶太人殺耶穌不是福音書作家,而是使徒保羅,他主張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 (帖前2:15)。故我們如何理解保羅與福音出的差別?實在這跟整個新約聖經沒有衝突。保羅說猶太人殺耶穌,但是福音書說外邦人定祂死罪及把祂釘在十字架上 (可10:33-34、路18:32、太20:19)。集體的罪不是放在猶太人或外邦人,而是在全人類。

結論 :有人說,「祂不是付祂所欠我的債,因我無法付出我所欠的債。」 耶穌是個受苦者但不是受害者。 祂選擇降世,選擇為罪死、 他從創立世界以前已經揀選了我們 (弗1:4)。 彼得說,「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2:23)

不過,不要忘記聖經的真理,好消息不是因祂已死了,而祂死後復活了。 猶太人,外邦人甚至眾門徒忽略了耶穌的預言中最關鍵一件事。 三次馬可記載祂受苦和死亡之後會有世界最偉大的神蹟發生。耶穌在該撒利亞腓立比 (可8:27) 路上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8:31-32) 經過加利利 (可 9:30),祂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可 9:31-32) 最後,當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可10:32),祂說 :「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可10: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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