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3, 2007

你只活一次 (路 16)「比喻人生系列」

你只活一次(路加福音16:19-31)[i]
一個主日學校老師在課堂上講了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他說財主穿著精緻漂亮的衣服,住得極為奢華又豐衣足食;但是他對乞丐拉撒路沒有同情心,這乞丐渴望財主桌上掉下來的零碎。無情的財主死後面臨地獄的火焰,然而生病又赤貧的信徒拉撒路,卻在天堂得著主的安慰。

故事說完後,老師問學生們:「現在,你想做哪一位—財主或拉撒路?」一個年輕人回答:「活著的時候,我想做財主;而死後,我想做拉撒路。」
[ii]

耶穌比喻的對象是自以為義和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 (路 16:14)。可是,這次耶穌卻提到他們一個較忽略的缺點:法利賽人是垂涎的,也就是希臘文裏的「貪愛錢財」。

錢財是否成為你得救的障礙?如果你的生活全都是物質享受,而沒有屬靈生活,你將面臨肉體的震驚與情感的崩潰。你是否為自己的永生做好準備?你已為自己的靈魂預備了什麼?
一旦生命結束,你就無法存留任何東西,所以現在就分享吧!(You Cannot Salvage Things Once Life is Over; Share Things Now)16:19有一個財主穿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21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路 16:19-21)

著名的德州傳道人喬治‧特魯伊特 (George W. Truett),曾受邀到一位非常富裕的石油商的家裏吃晚餐。晚飯後,主人帶領他看看鄰近地區的景觀。

石油商指著油田和風景自誇地說:「二十五年前,我一無所有。現在,你也能看到這些全都是我的。」他轉向相反的方向,又面對廣大的田地說:「那都是我的。」他轉身向東邊的大牛群,吹牛地說:「牠們也是我的。」然後他往西邊一片美麗的森林,邊看邊呼喊:「那也是屬我的。」

那人停頓一下,等著特魯伊特博士稱讚他的偉大成就。然而,特魯伊特把一隻手搭在那人的肩上,又用另一隻手指著天,簡單地問:「你在那個方向有多少呢?」
[iii]

貪愛錢財的人,他們的底線還是金錢,別無其他。他們和比喻裡生活奢華的財主相似。在聖經中他與別人的生活方式不同,他「天天奢華宴樂」,在希臘文的意思是:「他每天華麗地作樂。」19節的希臘文,最後一字強調他的「奢華」,那意味著奢侈地、或「閃亮地」─他的生活真是刺眼,讓人看得很不順眼,就像是把閃光燈放眼前一般。沒有人像這財主那麼浮誇、極端且怪異。

耶穌在聖經中使用「宴樂」這個原文字僅僅六次,分別使用在三個不同的比喻中:一次在這個比喻 (19節),另一次在另一個財主 (路12:19) 身上,四次在浪子的比喻 (路15:23,24,29,32)。耶穌稱讚浪子的父親,因為他正正當當地為失而復得的靈魂「作樂」,尤其是為了他兒子的靈魂 (路15:23),但是主卻諷刺一個財主為著豐收而慶祝 (路12:19),並且嘲弄這比喻中的財主「作樂」的原因極為膚淺。路加福音12章裏慶祝豐收的無知財主以及這個比喻裏的財主都有相似之處:他們都私下地慶祝,他們沒有邀請任何親朋好友,也不需要任何人與他們在歡慶中同樂。然而,浪子的父親卻邀請其他人同來慶祝救恩。財主每天都住在他的獨立房子和在他的私人街上舉辦他的個人派對。他的生活模式真令人反胃、討厭又荒唐。浪子的父親「作樂」的唯一原因是靈魂得救,而愚笨的財主是在收割的時間「作樂」,可是這裏的財主甚至每天無故地「作樂」。

然而,財主被譴責並不是因為做錯事或因他有錢,而是因他沒有做對什麼事而且又沒有同情心,甚至他長久犯罪卻視而不見。在他家門外有一位他熟悉、一看就認得出名字的人 (24節)。希臘原文指出為什麼那可憐的拉撒路會在那裡。20節說他「被人放在財主門口」,這些人可能是一些好意的鄰居、旁觀者或朋友,他們以為財主會有道德正義感。拉撒路不像財主身上穿著華麗衣服,他身上長滿瘡又佈滿傷痕。拉撒路所「要」(21節) 或渴望的希臘字,是與浪子「恨不得」拿豬所喫的豆莢充飢的希臘字 (路15:16) 是同一個字。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但拉撒路全身又黑又髒。拉撒路渴望財主桌上任何掉下的食物—麵包皮、雞骨頭或薯片。他一看再看,一直覺得饑餓難耐,但總是空空而來,空空而去;財主甚至沒有什麼表示,沒有扔給他一塊骨頭,留下一滴水、一粒雞蛋或一片乾糧。每天,他的肚子叫,他的嘴滴下口水,他的身體顫抖,但是他必須舔自己的嘴唇,吞下自己的唾液,抱著自己的肚子,因為財主每天關緊著門,放下窗簾,又使用另一個門口出入。財主知道那窮人的名字 (27節),但是無論在街上或在門前,卻都沒有叫過他半句。甚至連野狗對待拉撒路都來得更友善、更仁慈、更有情 (21節)。

每天作樂中,財主會偷看那窮人走了沒,但是拉撒路仍在外面站著、睡覺或躺著。他希望拉撒路會離去,但是他又不願意給他食物打發他走,恐怕他永不離去。然而,拉撒路的痛苦不像一般人。即使是在最嚴重的末日時刻-在啟示錄16:2和16:11-世人遭受「毒的瘡」也不是拉撒路的「『渾身』長瘡」(在聖經裏,這希臘字只在此處出現一次)。這是一個最方便行善的機會了,但是財主拒絕這位在門口的人。事實上,拉撒路日常的出現是財主的祝福而非重擔,因為這是給他那剛硬的心,有回頭的機會。

你知道嗎?罪不只是犯了什麼罪行或做錯什麼事,還包括忽略或虧欠。有人說:「有錢和錢所能買到的東西雖好,但是偶爾也需要確定你沒有失去錢所無法買到的東西。」
[iv]
一旦生命結束,你就無法抓住任何機會,所以現在就尋求神吧!(You Cannot Seize Opportunities Once Life is Over; Seek God Now)16: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24就喊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路16:22-26)

從前從前,有位波斯王子即將登上王位,他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更多的知識,所以他召來許多幕僚寫下人類歷史,這樣他就可以從過往教訓得到啟發,儘量避免君王可能犯下的錯誤。

二十年後他已成為國王,有一天那些幕僚帶領著商隊出現在國王面前,商隊是由二隻駱駝組成,每隻駱駝背著500卷的書。國王要求幕僚們濃縮成較簡短的報告,於是他們在二十年後,又帶著三隻駱駝來,但又被國王所拒絕,於是又再十年以後,他們帶著一匹大象前來。

又再五年後,只有一位學者帶著一本書,書是由一隻猴子背著。國王卻身患重病即將離世,便歎息地說:「我快要死了,無法知道人類歷史,請說重點吧!」學者回答:「我為你總結出三句話:『他們出生;他們受苦;他們死了。』」
[v]

人總是忙著為著今生的生活作準備,卻忘記為離世的生命作打算。財主和拉撒路未來生活與過去生活之間的差別,實在大到不能再大了 (22節)。他們死後的故事和生前完全相反。死後的故事是先從拉撒路講起,不像故事一開始是先從財主講起 (19節)。拉撒路卑微地死去,也根本沒有提到埋葬,財主卻有體面的葬禮 (22節),但是拉撒路在死後有個順利難忘的路程,便進入天堂,希臘文寫著:他被天使帶去,交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22節)。

我們不清楚為甚麼財主會在陰間。一個強烈的原因就是財主干犯了失職的罪或虧欠之過 (the sin of omission),但是我們也看到為什麼拉撒路在天堂。拉撒路是希臘名或是希伯來名的「以利亞撒」(Eleazar),其意思是「神是我的幫助」。這「討飯」一詞或是一些英文翻譯的「乞丐」一詞,對拉撒路的原意,真不公平。這希臘字在聖經中出現34次,而除了這比喻中有兩次 (20,22節) 翻譯成「討飯」之外,其它的30次是翻成「窮」,一次翻成「虛心」(太5:3),還有一次翻成「懦弱」(加4:9)。拉撒路是個窮人,但絕不是乞丐。他雖比其他人更窮,但是他沒有因為食物、衣服、金錢而糾纏任何人。就像他的希伯來名「以利亞撒Eleazar」的意思,他的幫助從神而來,不是從人來。有時,他可能覺得神遺棄他、忘記他或玩弄他,但是他絕對沒有否認神、詛咒神或離棄神。他的遭遇不如意 (25節),但是壞事不會腐化他的品格、行為或內心。拉撒路從未責怪或怨恨神和其他人,包括富有的人。他的衛生可能不佳,但是他的神學和品格卻很好。他相信有更好的明天、一個光榮的未來,也相信永恆的生命正在天堂,等著要賜給像他這樣的信徒—就是從死亡、地獄與定罪中得拯救。

地獄不是什麼好地方,那是個極度受苦且悲傷永無止境的地方。24和25節的「痛苦」在希臘文裏都是同一個字,指痛苦、沮喪、疼痛、不安或憂傷。24節的「火焰」只是輕描淡寫的說法,普通的「火」是「pyros」,但這裏的「火焰」是「phlox」,表示火焰或火災。輕篾救恩免不了地獄的怒火;24節記載有喊叫的聲音 (原文是「就喊著」),意味著悲嘆的靈魂以及活躍、旋轉和激烈的火焰。

26節的「深淵」只在聖經中出現這一次,描寫信與不信的人之間的分隔,是一個深坑,或「深」(mega) 和「淵」(chasma),不僅僅是一個缺口,而是鴻溝;不只是一個裂口,而是一個峽谷;不只是一個裂縫,而是一個海灣。這「深淵」無法量測,是關係的斷裂;這「深淵」不是路程的距離,因為這可憐的財主還能看見拉撒路,但卻是永恒的隔絕。在那裡沒有衛兵或保全人員,但也沒人能夠退出或逃走。到那時,所有的人不只無法「從一邊到另一邊」,而且他們哪裏都不能去,也不可離開。馬可吐溫 (Mark Twain) 開玩笑說:「我會喜歡天堂的天氣和地獄的氣氛」,但是地獄不是和壞朋友有關,而是沒有來往的社群。一位著名學者 (Ray Summers) 說:「那是二個完全不同的命運,甚至他們沒有辦法彼此的溝通。」
[vi]地獄的可怕不是因為死亡的威脅,或死亡本身,而是想到永無止境的折磨。人死不是一切了結或沒有感覺,因為地獄不是「死去」的地方而是「死不去」的地方!
一旦生命結束,你就無法拯救別人,所以現在就傳福音吧!(You Cannot Save Others Once Life is Over; Speak Up Now)16:27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 16:27-31)

台北有一則新聞是一個算命師起訴自己的兒子。一位68歲姓何的算命師曾預料自己的兒子和三個其他的小孩會離棄他;因此十年前他就勉強自己的兒子簽下誓言,答應當他漸漸變老的時候,孩子每月要支付老爸7,000塊台幣 (約200美元)。可是,現在父親老了,幾乎瞎了,又患上糖尿病,兒子卻違背了自己的承諾。

在法庭聽證期間,兒子揭發父親經常毆打母親,強迫母親離婚,兒子辯白說:「所以我父親才獨居,我的母親與我的家庭同住。我母親不允許我接納父親。我不能把錢給父親,因為我同時打了幾份小工,連維持自己家庭和母親的生計都有困難。」

何老先生過去一天經常為100多人算命,但是他說:「十年前我就預測當我老了的時候,我的小孩會離棄我;因此我逼兒子簽下誓約,說他每月要給我 7,000 塊台幣,直到我死。但是,儘管我很會算命,我還是不能預測到兒子會違背自己的承諾。」
[vii]

未來式的悔改是完全沒有用的。這是聖經希臘文裏,惟一的「悔改」以未來式的用法 (future sense) 出現,中文譯作「他們必要悔改」(they will repent) (30節)。可是,「悔改」在其他經文中,總是用現在式或過去式,而沒有未來式的。傳福音時呼籲「悔改」時,是用現在式,共出現了十次,尤其在福音書、使徒行傳和啟示錄 (太3:2, 4:17,可1:15,徒2:38,3:19,8:22,啟2:5,2:16,3:3,3:19)。在哥林多後書 12:21,保羅憂愁犯罪者行污穢、姦淫、邪蕩的事,但「不肯悔改」,仍是用現在式。

「悔改」的過去式也很令人大開眼界。當耶穌責備哥拉汛和伯賽大的城市時(太11:20-21,路10:13),祂因他們的不信而譴責他們,是因為他們以前沒有做的事情,就是「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這「終」的原文是用過去式表達的- (they did not repent)。耶穌又說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they repented) -過去式 (太12:41,路11:32)。在啟示錄中,有五次說到神的審判會臨到那些過去不「悔改」的人,也是過去式 (啟2:21,9:20,9:21,16:9,16:11)。

未來式的後悔是虛空的、毫無聖經證據、浪漫和猜想而已。一旦生命結束了,奇蹟、禱告和機會也都將失去,永不回頭。人的生命因此是不可逆轉、不可挽救、不可替代,無法贖回也無法彌補的。

這段經文裡持續有時態的變化。財主所使用的未來式是被拒絕的;但是請注意未來式應該如何正確地使用 (31節):「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If they do not listen to Moses and the Prophets, they WILL NOT BE convinced even if someone rises from the dead)。亞伯拉罕肯定財主的五個弟兄或其他的親戚是不會聽從的,正如財主肯定他們會聽勸的一樣。有一點差別的是:財主的堅信是沒有根據的,只是願望而已。而另一方面,亞伯拉罕卻有站得住腳的論點:假若他們不聽從神所差的僕人摩西和先知的話,為甚麼他們會願意相信窮人拉撒路呢?如果在哥拉汛和伯賽大城市中上萬的人看到耶穌的神蹟,但不「悔改」(太11:20-21,路10:13,與30節中財主所用的字,為同樣的字),為什麼他們現在需要在乎而突然相信,並且有好的表現呢?邸立基 (Helmut Thielicke) 說得好:「死者的痛苦就是他們無法警告活人。」真遺憾,戲劇性的請求不一定就是高峰點。

馬歇爾教授 (I Howard Marshall) 說:「單靠奇蹟是無法融化人的鐵石心腸。」奇蹟會使人看見,卻不足以使人得救。它們通常只是提示,卻不是解藥,也不會令人相信或悔改。

結語:當人的生命結束時,就不能再討價還價,也無法請求原諒或責怪別人了。有人說:「一個無神論者好像穿戴整齊,卻無地方可去。」最後,「我不知道」、「沒人告訴我」或是「我沒被說服」,都不足為藉口。地獄不是一個傳說、一個理論或教條,卻是一個事實。你在乎的不應該是富人或窮人是否去那裡,而是應在乎你自己在哪裡。不要再懷疑、耽延或猶豫,人生的好景很快就消逝,但豐盛的生命卻可長存。你是否太注重今生而忽略永生?你是否太在乎短暫的利益,而疏忽了長遠的益處?你是在尋找地上的成功或天上的祝福,是在追求物質還是真理?其實,不作決定或選擇,就是已經作了決定和選擇。當你去逝的時候,你信主的配偶、父母、小孩或朋友將不能再幫助你或看見你。有句話說:「當你能不後悔地想著昨天,又無懼怕地想著未來,那麼你正邁向成功之路。」你的生命是看重形式,還是本質?看重儲蓄存款,還是搶救靈魂?你要現在悔改,還是以後後悔?你要得永生確據,還是傷心遺憾?

討論問題 (由洪同希弟兄提供的):
1. 為何財主是在陰間,而拉撒路是在天堂?他們做了什麼事呢?
2. 人落到陰間是否因為沒有人警告過他們,或是沒有人對他們作「見証」(28節)?人不信或不認罪的根源是什麼?財富是絆腳石嗎?
3.「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31節) 這句說話有什麼意思?

思考問題:
1. 財主說「我在這火燄裡,極其痛苦。」(24節) 又指地獄是個「痛苦的地方 。」(28節) 你相信有地獄嗎?你猜想地獄會是一個怎樣的地方?
[i]本篇由陳智榮整理。[ii] 靈命日糧[iii] Farewell Ave. Christian Church[iv] George H. Lorimer, Quotable Quotations 251[v] http://www.kroraina.com/huns/mh/preface.html[vi] Ray Summers, Commentary on Luke 196[vii] Star Online, 1/16/03 “Fortune-teller Sues Son Over Promise”

英文版本:http://ntpreaching.blogspot.com/2007/05/meet-me-on-other-side-luke-16.html
比喻人生: http://books.tiendao.org.hk/view.php?cat=product&id=d3b744b8-2173-102e-a7b1-00133e2db7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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