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30, 2009

誰是兇手?(可 14:40-43)「復活系列」

誰是兇手?(馬可福音14:40-43)
作者:葉福成
整理:林俊安

沒人會預測到這部用亞蘭語發音,英文字幕的電影「受難記」(The Passion of the Chris)放映後爆發出爭議性的問題。其實,在放映的前幾個月,猶太拉比們先下手攻擊和公開質詢這部電影的可適性。尤其每年復活節在歐洲舉辦耶穌受難劇 (Passion Play) 演出時,有許多猶太人遭受無情的逼迫和被人稱為「基督的殺手」。

隨後出現的投票調查無法表決猶太人對耶穌的死是否有責任。美國廣播公司新聞(ABCNEWS) 諮詢 1, 011 位成年人一個問題:「今天的猶太人對耶穌的死是否有責任?」整體而言, 只有8%-10%相信他們是有責任的。
http://abcnews.go.com/sections/primetime/US/views_of_bible_poll_040216.html

然而,佩尤研究中心 (Pew Research Center)對1, 703 位成年人作投票表決發現高於26%回答者相信猶太人釘死耶穌在十架是該受譴責的。這比率顯示增加最多的是年輕人和黑人。34% 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相信猶太人要負責任,而 42% 的黑人支持這個觀點。該次調查沒有諮詢是否今天的猶太人該為耶穌釘十架受譴責。
http://asia.news.yahoo.com/040402/ap/d81mtm4o0.html

「殺」(apokteino)這個希臘文在聖經中出現 76 次 ,單單在福音書出現49次。根據聖經誰殺死耶穌?這群壞人是猶太人抑羅馬人?至終的責任是加略人猶大或本丟彼拉多?

猶太人「想要殺」耶穌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 5:18)
這事以後、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約7:1)
從此耶穌纔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太 16:21)

一名14歲的猶太青年人尋問猶太拉比的網站 (jewish.com) ,他問:「我是14歲的猶太人。 我有許多基督徒的朋友,其中有一位對猶太教和猶太人有很強烈的意見。他不斷告訴我,殺害耶穌的是猶太人。如果不讓耶穌進入我心裡,我將下地獄。真正帶給我困擾的是關乎猶太人殺死耶穌的事…猶太人是否殺了耶穌? 」

回答:「確實你的朋友是按著「舊式傳統」的觀點,因為曾經散佈有關猶太人殺耶穌的謊言,在官方的基督教教義不再如此作了。

當然,這是有一位名叫猶大的門徒,他背叛耶穌將祂交給羅馬當權者,以及所有門徒都是猶太人。有些基督徒資料來源描述的景象就是當猶太人面對選擇要救耶穌或巴拉巴,他們選擇要巴拉巴…因此,即便如此,有些猶太人領袖間接承當祂死的責任。最後,從政治觀點,眾知一些經由羅馬所選出的猶太人領袖想要把耶穌解決掉,因為祂似乎被視為政治的威脅。畢竟,如果誠如祂自稱是「猶太人之王」,羅馬人必須令他閉嘴, 然而猶太領袖可能被逼要殺祂。

當然最後的決議在於羅馬人,只有他們才用十字架的手段來殺罪犯並有權力判人死刑。 現在,即使猶太人對耶穌的死有關係。我補充說明,那是當時的,這是現在。 當然,既然耶穌的死,猶太人在沒有在祂死的事情上扮演一個角色。甚至最重要的是耶穌的復活是基督教的開始,假如我們有任何責任,是由於我們殺了耶穌才被稱讚的!」

聖經許多經文章節與福音書都記載猶太人只是「想要殺他」 (約 5:18,7:1),但並沒有說他們殺他。 他們犯了密謀殺害耶穌的罪名,但並非其行動本身。「受難記」恐怕是從約翰福音改編的,但是約翰福音最明確的說猶太人「想要殺他」,但卻沒有完成目標。使徒約翰記載,「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5:18),因此耶穌在加利利遊行,不願在猶太遊行,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 (約7:1)。 甚至耶路撒冷人都知道猶太人想要殺耶穌 (約7:25), 但他們未曾下結論說是猶太人殺耶穌。 耶穌毫不客氣地指控猶太人「卻想要殺我」 (約8:37,40)。 到約翰福音11章,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約11:47,53)。 再次,猶太人的態度和目標很明確,但聖經卻沒有記載他們完成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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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約翰福音,但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亦同意約翰的說法。馬太聲稱「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太26:4),馬可陳述 (14:1)「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

然而,符類福音書牽強附會加一個『殺』字,在約翰福音是沒有的。馬太、馬克及路加留意到耶穌沒有提及猶太人的名字,甚至將宗教領袖視為殺手。馬太記載耶穌指示門徒 (太16:21),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耶穌預言祂會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但沒有預言說祂會死在他們手上。祂說祂必「被殺」,但沒有指出誰是兇手。不單單馬太如此記錄;馬可 (8:31) 與路加 (9:21) 也回應馬太所說的,耶穌會「被殺」,是被動語態。語言專家不鼓勵用被動語態和要謹慎的使用,除非要強調客體(被殺者),來淡化或降低未知的主體/演員的身分,尤其是讀者並不需要知道誰是負責其行動。

外邦人才是基督殺手
10:33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10:34 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可 10:33-34)
18: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路18:32)

在電影「受難記」中最令人同情的人物是本丟彼拉多,他似乎不想殺死或釘死耶穌由於受他妻子克勞迪亞 (Claudia) 的正面影響。克勞迪亞 (Claudia) 是扮演一位慈愛與良善夫人的角色,當耶穌被逮捕和鞭打,她在電影中安慰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即使是福音派極力支持梅爾吉勃遜 (Mel Gibson) 的影片,吉勃遜在心態和信仰上依舊是一位傳統天主教教徒。

根據馬太福音27:19, 僅有的一件事是彼拉多不知名的太太所作的是傳達給她丈夫「一點不可管」的信息,稱她是「義人」,因為她「今天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在「受難記」影片中, 彼拉多的太太是有名有姓的信徒,是個義人,良善和體貼的人。 那電影描述彼拉多為一位無辜的巡撫捲入人群的要求是不符合聖經的,而是根據天主教的教導。

根據今日基督教雜誌 (Christianity Today) 透露吉勃遜 (Gibson) 其實是看過18世紀天末,十九世紀初一位修女安‧加大利納‧愛姆萊 (Anne Catherine Emmerich) 所描述的異象。 那影片反映愛姆萊的書「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苦痛受難」(The Dolorous Passion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所記載的:「經過鞭打之後,我看見克勞迪亞普羅克里斯 (Claudia Procles),彼拉多夫人, 送一些大片的亞麻布給神的母親。 我不知道她是否認為耶穌會被釋放,而祂的母親則須要亞麻布包紮祂的傷口,或者這位有憐憫心腸的夫人意識到她的禮物將來的用處。隨後,我看見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走到耶穌被鞭打的柱子;他們跪在柱子旁邊的地上, 並用克勞迪亞普羅克里斯送去的亞麻布來抹那神聖的血。(“The Passion of Mel Gibson” Christianity Today March 2004)

可惜的,猶太人從基督教的開始就被誤解聲稱為「基督殺手」。根據聖經,外邦人才是殺耶穌的真兇手。最值得注意的和最該受責備的乃是彼拉多的角色。外邦人路加 (23:4,14,22) 3次提到彼拉多發現耶穌無罪。彼拉多首次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路23:4)。 第二次,耶穌從希律處返回,他宣稱:「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作甚麼該死的事。 (路23:14-15) 最後一次彼拉多說 :「為甚麼呢?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路23:22)。

彼拉多妻子像天使的聖潔行為在聖經是沒有記載。她對兩位馬利亞的接觸和關心是直接出於好萊塢的想像。 她首要關心的是自己和丈夫的利益, 而不是耶穌或婦女的好處。

跟馬可和路加福音不相同、馬太福音並沒有指控外邦人「殺」耶穌的責任;他用的是另一詞 ─ 「又交給外邦人…「釘」在十字架上 (太20:19)。 無論「殺」或「釘」猶太人不需受責備。耶穌透露他會被釘在十字架上,但是沒有責怪猶太人。聖經福音書作者沒有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歸罪猶太人。 馬太和馬可有相同的同的看法,兩位都沒有責備誰是負責釘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罪魁禍首。馬太記載,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帶他出去,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 (太27:26、31、35)。 馬可同意「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15:15), 並他們「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可15:20)。馬太和馬可的原文都記載彼拉多直接和親自鞭打耶穌 ─「他鞭打耶穌」(太27:26、可15:15)。

人類的手殺害耶穌
17:22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17:23 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的憂愁。(太 17:22-23)
9:31 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9:32 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 (可 9:31-32)

「人的手」是什麼意思?這些人是誰?耶穌復活時天使提醒婦女,「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路24:7)

誰是「罪人」?「罪人」所指的是猶太人,撒瑪利亞然、外邦人;希臘人和羅馬人; 為三十塊錢出賣祂的猶大和三次不認主的彼得; 是彼拉多和巴拉巴; 跟隨祂的漁夫和釘死祂的兵丁; 掌權的公會與管會堂的人及兇猛的眾人;離開他逃走的門徒和遠遠觀看的婦女;法利賽人、希律黨的人(可12:3),撒都該人(可12:18); 大祭司、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可14:53);求賙濟的、有病的、長大痲瘋的、貧窮的、殘廢的、飢餓的、瞎眼的、耳聾的、被擄的、受壓制的、稅吏、罪人、娼妓、寡婦、被鬼附的、牧羊人、東方博士、奮銳黨人、平民百姓和勞工基層。

有一首福音詩歌「憐憫的奧秘」(Mystery Of Mercy),是「該德蒙的呼聲」(Caedmon's Call)福音團體所作,詩中傳達同樣的思想:
我是在井邊的婦人、我是娼妓、
我是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種子、
我是離家出走的兒子、
我也是留在家中埋怨的兒子。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儘管我對祢的愛如醋送到渴了的王?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這是憐憫的奧秘和我所歌唱的一曲。

我是憤怒來拿石頭打那犯姦淫的人
我是羞愧地站在眾人當中的那位婦人,
我是得醫治歸榮耀給神的那位痲瘋病人
我也是並得醫治卻沒有將榮耀歸給神的那九位。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儘管我對祢的愛如醋送到渴了的王?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接受我?
這是憐憫的奧秘和我所歌唱的一曲。

我們的罪與神的愛把祂釘在十字架上。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弗2:1),但是祂死在十架的的含義是:
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太1:21 ─ sozo)
「赦」罪的權柄 (太9:6 ─ aphiemi)
「除去/背負」世人罪孽的 (約 1:29,約壹 3:5 ─ airo)
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 ─ exaleipho)
「洗去」你的罪 (徒22:16 ─ apolouo)
「遮蓋」其罪 (羅 4:7 ─ epikalupto)
不「算」為有罪的 (羅 4:8 ─ logizomai)
使罪身「滅絕」(羅 6:6 ─ katargeo)
「脫離」了罪 (羅 6:7 ─ dikaioo)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羅 6:14 ─ kurieuo)
「除去」他們罪 (羅 11:27 ─ aphaireo)
為我們的罪「死」了 (林前 15:3 ─ apothnesko)
為我們的罪「捨」己 (加1:4 ─ didomi)
他「洗淨」了人的罪 (希 1:3 ─ katharismo)
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希 2:17,約壹1:7 ─ hilaskomai)
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希8:12,10:17 ─ mimnesko)
好「除掉」罪 (希 9:26 ─ athetesis)
「擔當」了多人的罪 (希9:28, 彼壹2:24 ─ anaphero)
為罪「受苦」(彼壹3:18 ─ pascho)
使我們「脫離」罪惡 (啟1:5 ─ luo)

只有一個人宣稱是猶太人殺死耶穌,他卻不是福音書的作者。這是使徒保羅,他主張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眾先知們 (帖前2:15)。我們如何將保羅書信與福音書達到一致性呢?他真的和整個新約聖經沒有衝突。保羅說猶太人殺耶穌,但是福音書說外邦人定祂死罪及把祂釘在十字架上 (可10:33-34、路18:32、太20:19)。集體的罪疚不是放在猶太人或外邦人,而是在全人類。

結論:有人說,「祂付了不是祂所欠我的債,因我無法付出我所欠的債。」 耶穌是個受苦者但不是受害者。 祂選擇降世,選擇為罪死、 他從創立世界以前已經揀選了我們(弗1:4)。 彼得說,「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2:23)

然而,不要見樹不見林,卻忽略聖經的真理。好消息不是祂死了,而是祂死裡復活。猶太人,外邦人甚至眾門徒忽略了耶穌的預言中最關鍵的一件事。在馬可福音清楚記載三件事,告知門徒在祂受苦和死亡之後,將會有偉大的神蹟發生。耶穌在該撒利亞腓立比 (可8:27) 路上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可8:31-32) 經過加利利 (可 9:30),祂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可 9:31-32) 最後,當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 (可10:32),祂說 :「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可10:33-34)。

英文版本:http://ntpreaching.blogspot.com/2009/03/easter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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