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04, 2007

門徒之路 (路 14)「十字架系列之二」

計算作門徒之路 (路 14:25-33)
作者:葉福成
翻譯:王炳欽

有位遊客進入一間鄉下小店時,他注意到玻璃門上掛著一張「小心!內有惡犬」的告示牌。後來他發現所謂的惡犬,原來就是躺在店裡櫃檯旁那隻正在打盹的老狗。旅客好奇地問店主:「這就是那隻『惡犬』嗎?」店主回答道:「沒錯,正是!」旅客倒抽一口氣,說:「這隻狗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會咬人的樣子,你掛那張警告牌不嫌誇張了一點嗎?」店主不慌不忙地說:「我的狗屢屢被進來光顧的客人踩到,直到我掛上那張警告牌之後,情形果然改善許多。」

你曾覺得自己就像那隻老狗──垂垂老矣、精神不振又飽經風霜嗎?

耶穌基督呼召我們作祂的門徒,給這個世界帶來改變,作世界的鹽和光,將人們從黑暗中拯救出來。但可惜的是,我們早失去作門徒的心志、熱忱與興致,只喜歡像那隻老狗一樣,懶洋洋地躺在那裡,一動也不動。

門徒是跟隨主耶穌的,別人應該一眼就能看出他是耶穌的學生。主耶穌挑戰祂的門徒放下舒適的家、有保障的生活,並世上所有的,來加入門徒的行列。路加福音十四章25-33節中,耶穌一連三次用「門徒」這個字眼來激勵祂的跟隨者,不要為自己的性命謀算、不要半途而廢,也不要顧惜所放下的財富(不要顧惜財富、切勿半途而廢、也不可為性命謀算,),只要忠心跟隨祂。


為主算計代價 (考慮愛的優先)
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26「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極具爭議性,因為它字面上有反家庭的味道,似乎是鼓勵父母與孩子不親、兄弟姊妹不睦、丈夫與妻子不合。要使人離開教會最快的方法之一,就是叫牧師講像這節的經文。其實,社會上早就有一大堆足以使家庭分裂的問題 -- 經濟壓力、意見不合、彼此太忙之類的,大可不必以宗教理由在這裡插上一腳。

然而,要明白這節聖經,我們首先要知道耶穌所說關於作孩子的教訓。耶穌曾兩次提到「孝敬父母」是神的命令;一次是對年輕富有的官 (路18:18-20,太19:19),另一次則是對法利賽人和文士(太15:1-4,可7:5-10)。

耶穌在大祭司院子裡被審時,文士們的在場顯得格外重要 (太26:57,可14:53),因為當時對耶穌有三項控告:他要毀壞聖殿並在三日內重建 (太26:61,可14:58)、祂自稱是基督、神的兒子 (太26:63,可14:61,路22:67),以及猶太人的王 (太27:11,可15:2,約18:33)。

請注意:文士們並沒有控告耶穌教訓人不要孝敬父母。在這方面,以文士們的學識和企圖,要是教訓的字詞真有把柄,一定會被他們捉到。

同時,「恨」這個原文字,解釋時一定要參照新舊約的教訓。利未記十九章17節教導我們不可對兄弟心懷怨恨,此外,在以弗所書五章28-29節裏,保羅明明白白表示,從來沒有人會恨惡自己的身體。

但是,耶穌的確用了「恨miseo」這個字,它與英文misogynist(厭惡╱恨惡女人的人) 是同一個字源。所以,從耶穌所說的亞蘭文原意來推敲,「恨」在亞蘭文究竟是什麼意思?

「恨」這個字眼在亞蘭文中,確實不是像我們今天所指的,是用來形容感情、關係,或者就是照它字面的意義來解釋。根據路加著作的權威學者候活‧馬素教授 (I. Howard Marshall) 的說法,「恨」這個字眼的閃語原意,應該是「愛得較少」的意思。因此,它應不是指心理上的那種憎恨,而是否認或放棄 (意即爱主多於家人)。

跟路加福音十四章25-33節相關的一段經文是馬太福音十章34-39節:「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其實今天一般基督徒的問題,不在於他們因信仰而厭惡家人、與家人決裂,或是離家出走;而在於他們的信仰不再給家人帶來反對、議論,或是衝擊。今天不再因為信仰遭受逼迫的基督徒,因此我們沒有儆醒舉起禱告的手、提起為主奔走的腳、勇敢為福音作見證開口。

大批的群眾湧來只想瞧瞧耶穌下一次會顯什麼樣的神蹟,祂何時要復興以色列,建立自己的國。但是耶穌警告那些處順境的信徒或未經風霜的群眾說,時候將到,他們終究必須在家人與信仰之間做一個抉擇。

雖然我們找不到理由叫作兒女的故意忤逆或否認、爭辯或對抗父母,使他們臉上無光或狼狽不堪);但一個門徒確實必須是個全心全意、忠心,又甘心跟隨主的人。因為愛主、順服主,他就會愛家人。

今天在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或地區,作一個基督徒不會再引來爭議、分裂或是麻煩;但在耶穌的時代,信從主的確是死路一條。在當時的宗教環境下,一個人不可能信主而能安靜度日、與世無爭,甚至毫髮無損。

家庭裡的紛爭確實是一個合乎歷史與末世神學的事實。耶穌說:「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12:50-53)

特別是在末後的日子裡,耶穌還警告說:「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裏,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太24:9-11)


為主背起十架 (計算生命價值 )
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28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30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一個農夫有三個兒子的。他們一家人從來不去教會和沒有追求神的心。牧師和弟兄姊妹也沒辦法請求他們到教會或對屬靈的事感到興趣。然後有一天老三不幸地被一條響尾蛇咬了。醫生看了他並盡了力量,但是老三的復原機會確實不是很樂觀的。所以他們叫了牧師去看他的情況。

牧師來到,開始為他禱告說:「滿有智慧和公義的父親,我們感謝祢藉著祢的智慧祢確實差派響尾蛇來咬老三。他沒有踏入教會一步,並且我懷疑他從來沒有向你祈禱或承認祢的存在。現在我們相信這個經驗會給他一個寶貴的教訓並會導致他真正的悔改。

「而現在, 天父阿,請祢再差一條響尾蛇去咬老大,和另一條蛇去咬老二,和一條特大的蛇去咬老爸。我們多年來試過許多方法想把他們轉向祢,但是全部失敗。因此,似乎我們的總共的計畫也不比上這條響尾蛇所做的更有效。我們總結唯有幫助這家庭的乃是響尾蛇。我們總結唯有響尾蛇能幫助這家庭;所以,主阿,請給他們更加大而利害的響尾蛇。阿門。」

許多基督徒虛有其表,卻不委身服事,亦沒有追求的心。教會得鼓勵他們、看護他們,還要諮商他們,想盡一切辦法來引發他們的熱忱、挑動他們的興致,使他們感到稱心如意;有時候還得因勢利導、恩威並施,再加上精打細算才成。

雖然永生是無價的,但褒揚狀、彩帶與花飾卻不是。冠冕只配由那些願背十字架的戴,勳章只頒給那些承受鞭傷的,胸花應讓那些值得尊敬的掛。

初代教會,門徒被釘十字架、關大監牢、葬身獅口,被丟入競技場裡,在刀口下喪生。直到今天,仍有不少門徒在亂棍、槍火,或其他的暴力攻擊下失去他們寶貴的生命。正如章伯斯 (Oswald Chambers) 所說的:「有些事是只能在熊熊的爐火中才能焠鍊出來的。」又如俗語說:「殉道者的鮮血,是孕育基督教會的種子。」

耶穌說,那些不思考計算代價就跟隨祂的人,是徒然付了高昂的代價,注定將來的失敗,並招惹自己的難堪。為什麼要花時間在一個無法完成的計畫呢?為什麼自稱基督徒,卻過外邦人的生活呢?為什麼只瞻前卻不顧後呢?這樣做不僅浪費時間金錢與精神,更是羞辱了主基督與教會的名字。

所以當欣然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基督,不要消極,也不要悲觀。存心忍耐奔那前頭的路的,必要得到獎賞 (林前9:24,希12:1);跑完當跑的路,守住當守的道 (提後4:7)。

為主放下所有 (選擇為主犧牲)
33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一張一元紙鈔對一張二十元鈔票說:「老兄,這陣子上哪兒去了,怎麼老是不見你?」二十元鈔票回答說:「我去了賭場,坐了郵輪,在船上轉了一圈,回到美國後去了幾場棒球賽,又上了購物中心之類的地方。你呢?」一元紙鈔悠悠地說:「還不是老樣子:教會,教會,教會。」

英國佈道家亥金 (Philip Hacking) 說,當他還是神學生時,有一回被一個共產黨員問倒了。那個共產黨徒十四歲時輟學,沒什麼高學歷,但他忠心地將他四分之一的收入奉獻給共產黨。他勤研馬克斯主義,一天只睡四小時──只睡在木板上,以免染了貪睡的習慣,或試圖多睡片刻。但更讓人震驚的是他說:「看!你們這些信主的人!你們說耶穌是神的兒子,我一點也不信;你們相信復活與天堂,要是我也相信你們所信的,我一定比你們更投入。我不相信你們真的相信你們所說的,因為基督徒遠不及我們願意犧牲奉獻,不是嗎?」

每年我們繳聯邦稅、州稅、房地產稅、購物稅、汽油稅。但你拿什麼給那將自己捨命給你的神?你給的是你不需要的嗎?你給是因為教會財政出現赤字才給嗎?或者你給是因為教會的領袖和會友對你很好、熱心招呼你,還是因為你有多餘的?

「撇下所有」是表示犧牲你的時間、才幹,與財富。我問一位牧師朋友「撇下所有」是什麼意思?他說:「撇下所有的自我──自我實現、自我中心,甚至是自給自足。」「撇下」是「放棄」或「鬆手」一切,而只抓住基督。在主裡富有的人往往不是那些在世上擁有大筆財富的人,而是那些在物質上普通,甚至貧窮的人。

事實上,我們的神常是嚴厲地要求,卻不忍心責罰。根據我們的經驗,神雖要我們獻上一切,但祂往往不會真的取去我們所有的。神所做的,就像父母將小孩交給他們保管的錢,存在小孩名下的戶頭裡,預備孩子長大時可使用。通常,當小孩從親戚拿到紅包時,父母會將小孩交給他們保管的紅包存進小孩的戶頭裡,然後自掏腰包回贈親戚禮物。我們的神就像會將小孩所拿出來的加倍贈與的父母,又像那樣你送他一輛車,他會回報你一棟房子的父母,甚至連你對他們的思念都要報答的那種父母。我們的神像小孩的父母:將孩子交出來的加倍賞赐、你送他們一輛車回得一棟房子、連你思念的愛都報答.

神所開出的支票絕對能兌現,祂要你做的不過是數算恩典,拿出你的支票簿,並且慷慨解囊。

結論:馬丁路德說,「一個不教導什麼,不要求什麼,不犧牲什麼的信仰,也是個不值一顧的信仰。」主耶穌的門徒是個肩負使命,而不是遊手好閒的僕人。他不是遊客,而是個天天背負十字架的天路客。雖然作門徒不需故意與家人、親友分離,但因著使命而必須忍受分離之苦,也絕不是新鮮事。你仍是個散漫、軟弱、意志不堅的基督徒嗎?還是個脆弱的廉價泡夫或是洩氣的老油條?弟兄姊妹們,靠主站起來領受挑戰吧!

英文版本:http://ntpreaching.blogspot.com/2007/05/stations-of-cross-pt-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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