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04, 2007

愛的傷痕 (約 19)「十字架系列之三」

愛的傷痕 (約翰福音 19:17)
作者:葉福成
整理:陸能瑾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約19:17)

一個十歲的男孩數學很不好,他的父母用盡方法,從為他請家庭教師到催眠,無所不用其極,但综無法使他的數學好起來。最後,他們決定將他轉學到一個私立的天主教學校。第一天上課回家,那男孩帶著非常嚴肅和專注的表情直奔他的房間,安靜地關上門,將近兩個小時,他在房間裡非常用功,書桌上和地上滿是數學書本,很久之後才出來。匆匆忙忙吃完飯,又馬上回到房間,關上門繼續用功直到睡覺時間。

這樣的模式一直持續,直到第一學季的成績單出來,男孩把打開的成績單,放在餐桌上,又馬上衝進房間。他的母親小心翼翼地打開成績單,竟然看到男孩的數學成績得到一個大紅色的A。他母親和他父親狂喜地進入男孩的房間,為他顯著的進步非常興奮。

他父親問道:「是不是因為修女的關係?」男孩搖搖頭說不是。「那是不是因為一對一的教學法?」男孩說:「也不是。」「那是課本的原因?還是老師的緣故?還是因課程的內容?」最後,男孩說:「不是,不是,不是。當我第一天走進前門,看到一個人被釘在十字上面,我就知道他們是玩真的了。」

凱爾文‧米勒 (Calvin Miller) 說, 「一個人不可能夠理解基督的一生,若他不明白祂的死。」

耶穌是背起十字的先鋒,祂選擇卑微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 (腓 2:8-9)。主耶穌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的苦難和罪人的頂撞,免得我們疲倦灰心 (希 12:2-3)。

約翰福音19:17 是一節常受到攻擊的經文;聖經的學者以此控告聖經記載有矛盾 。馬太福音、馬 可福音 和路加福音都記錄是古利奈人,名叫西門, 背著耶穌的十字 (太27:32,可15:21,路23:26), 但是約翰福音記載主背著自己的十字架。這矛盾可以很輕易被解答。傳統的答案乃是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到城外,以後西門幇祂背十字架到各各他。我一個主日學學生建議,西門可能舉起十字架的下半的木架!

耶穌背十架曾經歷或忍受什麼樣的痛苦?祂在十架上完成了什麼?為什麼一個無罪及無可指責的人願意接受這樣可怕的死亡?

十架是承擔羞恥的記號 -- 既孤獨又恆久


「十字架」基本上永遠與耶穌基督有關係。它是「耶穌的十字架」 (約19:25),「基督的十字架」 (林前 1:17,加 6:12,腓 3:18),以及「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 6:14)。

一位牧師分享他對一個猶太人作見證的經歷。當那牧師提出耶穌死在十字架時,那人拒絕他的分享便說:「為什麼我要相信一個掛在木頭上被咒詛的人呢?」

耶穌在十字架的受苦難是個羞恥;又長又孤單。古羅馬偉大政治家、律師、學者、和作家西塞羅 (Cicero,西元前106-44年) 是共和國末期赫赫西塞羅人,他說耶穌被釘十字架是「最殘酷和羞恥的處罰。它絕不會發生在一個羅馬公民的身上。」

身為猶太人的耶穌遭受最可憐和至極的恥辱。他為了我們擔當被咒詛的羞恥和污名,因為律法說「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申 21:23)。耶穌在十架上不僅僅忍受人的諷刺、恥笑及折磨,更要緊的是受律法的詛咒,遭受宗教,聖禮和社會上的排斥和歧視。

主耶穌短短三年傳福音的生涯,從祂開始傳講人的罪惡,要人悔改和宣告神的寬恕,祂已準備經歷被人輕視,被人拒絕,和遭受痛苦。十架是討厭的 (加 5:11) ;它意味著逼迫 (加 5:11,6:12 ),羞辱 (希 12:2) 和頂撞 (希 12:3) 。 約翰福音在此處被忽視的經文中,簡化的建議耶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難怪馬太福音 (27:32-34)、馬可福音 (15:21-23) 和路加福音 (23:26-32) 提議更長及完整的版本,介紹一個更健康,更合邏輯的和更強壯的西門為耶穌的幫助。

耶穌從耶路撒冷到各各他忍受人的冷嘲熱諷。最接近的城市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 (約11:18) 或兩英里,根據 NIV (新國際翻譯)。 既然耶穌背着十架從耶路撒冷到了城外,才遇見「從鄉下來」的西門 (可 15:21,路23:26),耶穌已走了約一英里、路程的一半、那一里路是最長的里路、最淒涼的一天、以及主忍受最苛刻的體驗。祂的門徒離棄祂;祂的母親為祂而悲傷;祂的仇敵、那些憎恨、懷疑及敵對者嘲笑祂的遭遇。

有四組人愉快地折磨祂,他们雪上加霜、在他的傷口加痛苦。第一组,有人「用拳」頭打祂 (可 14:65);接下,差役「用手」掌打他 (可 14:65); 於是彼拉多把耶穌「鞭打」了 (太 27:26, 可 15:15); 最後巡撫的兵「拿葦子」打祂的頭 (太 27:30, 可 15:19)。

難怪背起十架的耶穌那天步伐搖擺,失控,蹣跚,掙扎和跌倒,邁向自己的死刑場地;經常祂須休息、發抖、倒下跪下、又再拖著腳步走,勉強繼續前去甚至傷了腳。難怪聖經形容祂為「多受痛苦。」


十架是殘酷死亡的記号 -- 既無公理及邪惡

雷‧赫聲 (Roy Hession) 形容耶穌所受的對待好比一條蟲所受的對待。 他說,「蛇會捲起牠的身發出嘶嘶聲並反擊 -- 代表自己的反應。但是一條蟲不會有任何反抗,牠允許你為所欲為,踢牠或壓牠在你的腳下 -- 正表達出一副真正破裂的情景。耶穌為了我們的緣故願意成為一條蟲而不是一個人。」(The Book of Jesus, ed. Calvin Miller p. 221)

今天的罪犯、囚犯和疑犯仍有人權,政府或社會可提供给他們律師和法律的公正程序。他們在「被證明有罪前皆算無辜」;「疑點的利益」;甚至可以控告政府「非法禁錮。」一些被監的犯人仍可享受看電視;有些人可以攻讀學位;其他的人可以寫自傳或賺拍電影的利潤或版權,甚至有些人可以幫服裝公司拍廣告賺錢。

可是判祂十字架是非法和可惡的陰謀。那審查是不公平的,那法庭是不合資格的,及無上訴的機會。那審判是一個騙局,一個無權的私設的法庭。彼拉多在三次宣告中已經四次無能為力地否定和免除耶穌的罪狀。對主要的宗教人士和群眾,第一次,彼拉多很清楚地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 路23:4) 希臘文把「不」作為他的開始和強調 --「『不』我查出這人有甚麼罪來。」之後等到其他政治和宗教領袖在一起的時候,彼拉多又兩次宣布說「不」或「沒有」(同原文字) 去說明耶穌「沒有」罪:「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作甚麼該死的事。」(路 23:14-15) 經過第三次的調查彼拉多第四次說:「不」或「沒有」還是同樣的結論:「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路 23:22)

耶穌基督不是一個犯錯的罪犯、一個危險的人物或一位政治革命分子,因此不應該得到如此的對待。祂來到世界因為祂愛世人,關心他們的失喪靈魂,願意寬恕罪人,但是他被列在罪犯,違法者和國家公敵之中。耶穌基督是聖潔、無罪、神的兒子、無罪的羔羊、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約1:14)。悲傷地,最終彼拉多當著自己是法官、陪審員、以及宣判耶穌有罪的律法。

耶穌不該受死,但是他背著沉重,長镸的和摇晃不稳的十字架。以賽亞書 53:7 說:「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祂被鞭子甌打,被木刺傷,和被釘子釘,仍是不開口,似是麻木已無自己感覺,甚至經歷犯人的羞恥。

因此十架是死亡和生命的表徵,對那滅亡的人為愚拙但是對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羅 1:16,林前 1:18)。

十架是與神和好的記号 -- 既温馨又合法

世紀創辦中國內地會 (China Inland Mission) 的戴德生 (J. Hudson Taylor)首次抵達中國時,他需要 25 美元去唸中文和75 美元買一本中文字典,但是他沒有錢。他只有路加福音的中文譯本,但是他很有耐心地跟英文版本對照和比較,然後從路加福音中 600 個中文字用來做了一本字典。戴德生在中國遭受許多挫折,經歷巨大的懷疑,經常有朋友勸告他離開中國的消息。他經常生病,他的妻子在大陸過世和三個小孩因霍亂死去,但是30 年他仍謙卑強調說:「我沒有做任何犧牲。」

戴德生寫信回家和安慰擔心他的母親說:「母親!妳想,一千二百萬個靈魂,是的,中國每年有一千二百萬人沒有希望地過世,不認識神。你會不會為放上天上榮耀的耶穌基督而放棄你的一切嗎?」(Hudson Taylor’s Spiritual Secret, 31)。

主耶穌的死不是意外的;他可不是一個受害者而是一個荣耀的犧牲者 ─ 為拯救我們 (林前 1:18) 和成就了使人與神和好的和平使者 (弗2:16,歌1:20 )。主耶穌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約10:11)。請注意,雖然猶大出賣和背叛耶穌,但是主掌管和預告祂自己的死。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然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約 13:26) 最後,耶穌自願地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約 19:30)。祂說,「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約10:17-18)

哥林多後書 5:14 說:「基督的愛激勵我們。」耶穌激勵我們甚至愛我們的仇敵(太5:43-44,路 6:27,34-35) ,正如祂吩咐我們必須要盡心、盡性、盡意、愛我們的主 (太 22:37,路10:27),要愛人如己 (太 19:19, 22:39),更要彼此相愛。(約翰 13:34, 15:11-13)

耶穌基督擔當世人的罪在十字架上。祂寬恕了我們的極重的罪,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就仗著十字架誇勝( 西 2:15)。

結論:馬丁•路德說,「如果一根刺刺穿基督,你、我更立应得十萬根刺。」假如你厭倦你的罪擔和綑綁,你可以放下你的負擔和掙扎。耶穌基督背世人的罪惡和苦楚在他肩上,祂必用右手的能力救護你(詩20:6),祂用右手扶持你(詩 18:35 ),也必以祂的手引導你(詩 139:10)。 我們的大祭司、 主耶穌、並非不能體恤 我們的軟弱(希 4:15-16),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希 2:18)。我們更需要依靠祂、仰望祂、常在祂裡面。你願意背著你的十字架,投靠耶穌的十字並忠心跟著祂走嗎?

英文版本:http://ntpreaching.blogspot.com/2007/05/stations-of-cross-pt-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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