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02, 2007

不要再爭!(路 22)「使徒系列之十四」

不要再爭!(路加福音22:14-27)
~ 十二使徒 ~
作者:葉福成
整理:張鈺君

一個朋友告訴我他的教會發生的一個有趣但可悲的衝突。幾年前,一名老翁獨自計算教會的奉獻,這在任何的情形之下都是一件不明智的方法。當教會為了保護教會和參與者修改了政策,要求兩個人來計算奉獻時,那人覺得被輕視,很不高興。一天他突然問教會的司庫:「你有什麼學位?」那姐妹不假思索天真地回答:「管理碩士學位。」

那人在眾人面前掩住心裡的憤怒與不滿,然而終於不幸地在一位會友的婚禮上令人驚訝地爆發出來。當他被帶到喜宴桌上,他發現跟這位司庫同坐,就問司庫:「你以為你很了不起嗎?我也有會計碩士學位。」接著,他指著她的丈夫說:「你是什麼意思,這許多年每次在教會只是瞪大眼睛看我而不跟我打招呼?」

為了防止出意外,他被帶到另外的桌子,他發現有更多他不喜歡的人在另一桌,就回到原來的桌上。食物到了,他太太照常吃,但被丈夫責罵道:「你為什麼還有臉面和胃口跟這些人吃飯?」之後,他憤然離開了宴會,而他的妻子也急忙追著出去了。

教會是衝突的溫床,有些衝突真是很難看。許多年前,一間巨型教會的不滿會友匿名寄出一份關於總會對教會紛爭的仲裁文書,而使那位牧師聲譽掃地。衝突多半產生不好的結果,但一些衝突會成為一個轉機。比如,一個巨型教會十年前經過分裂,一大批年輕人、年輕家庭離開教會,開始一間新的教會,如今已經超過500人,而原來的教會卻照常前進,不曾止步。

中國人說:「家和萬事旺,家衰口不停。 」

這段經文是門徒之間第二次公開發生衝突,有趣的是,此時正是耶穌說要前往耶路撒冷的時候。第一次的衝突是因雅各約翰要求耶穌賜他們在天上寶座上坐在祂左右邊 (太20:20-21)。此時,耶穌已經宣布有人要出賣他,並享用最後的晚餐。大家都要爭取耶穌天國的光榮,不願讓雅各和約翰獨享。他們期望得到權柄、繼承財富、賺取報酬,然而耶穌的意思卻不是這樣。

面對紛爭、分裂,與個性和背景的差異,信徒們該如何策勵自己?

堅持拒絕爭競
22:24 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那一個可算為大。
(路22:24)

有位獨居的修道士覺得內心沒有平安,就去找修道院的院長 (Theodore of Pherme),跟他講他心靈的問題。年長的院長對他說:「去吧,謙卑你的心靈和降服自己,跟別人同住。」於是他往山上去,與別人生活在一起。

之後他回來,跟老先生說:「我跟別人生活還是找不到平安。」老先生問:「如果你一人獨居得不到安寧,與他人一起也沒有,你為什麼要作修道士呢?豈不是自找麻煩?現在請告訴我,你學習有多少年?」修道士說:「八年。」老先生說:「請相信我吧,我修道七十年了,而沒有一天可以找到平安,你又如何能在八年就找到平安呢? 」[i]

「爭論」的希臘原文在聖經中僅出現過一次,就是此處經文。這字的意思不難解釋。「Philo-neikia」是由兩個詞 合拼的 ──「philos」和「neikos」。「Philos」就是朋友 (參Philadelphia),「neikos」是來自「nike」(運動鞋),意思就是勝利、征服,或凱旋。所以「爭論」是分誰勝誰負,誰是比較和競爭的得勝者,誰比較佳美及突出。可悲的是,它是朋友、兄弟,及同夥之間的衝突,而不是來自對手、鄰居,或陌生人的競爭。

門徒衝突的緣故是因誰「為大」── 此字來自原文「meizon/megas」一字,聖經出現了44次之多。其實它的意思不僅是「為大」而是「巨大mega(s)」。你說:「這不是我! 我可不那麼虛榮。我不像拳擊手穆罕默德阿里。我從來沒有意願作『最大』或稱自己『最了不起』。」其實,希臘文「為大」這個字,11次翻譯為「更大」(太 12:6, 可 12:31, 路12:18, 約 1:50, 約5:20, 5:36, 約 14:12, 來 6:13, 9:11, 彼後 2:11, 約壹 4:4),4次「還大」(太 11:11, 路 7:28, 約 4:12,約 8:53),2次「都大」(太 13:32, 約 10:29),1次「更重」(約 19:11),「比他強」(林前 14:5),「更寶貴」(來 11:26),「更重」(雅 3:1),「更多」(雅 4:6),「更該領受」(約壹 5:9),而只是3次「最大」(太 18:1, 太 18:4, 林前 13:13)。它只是一個比較,在兩人時翻譯成 「更大」,若二人以上則翻譯為「最大」。

人真是膚淺。有趣的是,門徒的爭論不是誰「真正為大」,而是誰「『可算/認為』為大」,原文「可算dokeo - docetism」意思就是在想法上。可惜他們的衝突是誰在他們的「想法上」、「估計上」,及「意見上」算為大的,而不在他們真正的價值,功德,和可以證明的貢獻上。真正價值不需與他人比較來確認。

防避沉迷權力
22:25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
22:26 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路 22:25-26)

有個中國故事講述一個人有個野蠻和惡毒的鄰居。他想賣掉房子,遠離那個壞人,但他其他的鄰居說:「他的罪惡一定會來臨,並且他必定罪有應得。為什麼不等一等呢?」他回答說:「我就怕他的罪惡會來臨 ── 臨到我頭上!」

以下是一些關於權力有趣的引述:
希臘人說:「那些神要毀滅的人,他先使他們抓狂於權力。」
「總是訓練自己好像你是第二名。如果你訓練自己好像自己已是第一名,你就無處可去。」
牙買加、海地,和法國諺語:「猴子爬得越高,你看到它的後面越多。」
中國人說:「樹大招風。 」
「如果你將自己跟別人比較,你會心懷苦毒或虛空,因為世界永遠總有比你更偉大或更低微的人。」(Max Ehram, Cory 75)

外邦的王及那世界掌權的與我們的主耶穌的心態是完全不同。「治理」的原文動詞字 (kurieuo), 在聖經中出現七次。 它的主要翻譯是「作主」(羅 6:9, 羅 6:14)、「主」(羅 14:9, 提前 6:15)、「治理」(路 22:25)、「轄管」(林後 1:24), 與「管」(羅7:1)。 用今天的白話,這樣的人習慣對別人頤指氣使,作威作福,喜愛長自己志氣,滅他人威風,讓別人知道他才是老大。 我一位製鞋業的朋友告訴我,他屬財富500的公司一次接到耐克Nike運動鞋公司黑體大字的傳真說: 「WE’LL CRUSH YOU!(我們會打扁你)」。 希臘文「kurieuo」是取自「kuros主」這個字。作主是「至高無上」,是佔「最高的地位」,而不僅僅是「優越於他人」;是要做唯一的領導,而不是分享權力。他獨領風騷,獨一無二,並且做最終的決定。

之後這些獨裁者驕傲地宣稱自己為恩主,「恩主eu-ergetes」的字面意義為「好 (eu) 的職工 (ergon) 」。他們認為這樣做是為著別人的好處或益處,為大家或大局著想。他們除了歡喜被人崇拜之外,只關心另一件事:人的畏懼。他們要治權,不是尊重;他們關心的不是創立新局,而是能吩咐他人;他們熱衷於權勢,不是尊嚴;不願意人稱讚他們,倒要人討好他們。

作「年幼」(26節) 的不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年幼」如前面的「為大」,亦是一個比較性的意思,不是絕對或極端的意思。此字也可翻譯為「新」或「年輕」。這次耶穌講的不是要他們成為小孩,而是要他們有年輕的心,有一個新手、晚輩、部下、新生,與助理的學習態度。

當然,多數人較喜歡袖手旁觀。「坐席」是傳統的「側身挨近」(太26:7, 20, 可14:18, 約12:2, 13:23),它很少翻譯成「客人」 (太22:10, 11)、「吃」(可16:14),和「坐」(約6:11)。這指那些無所事事、等待別人服事,站在一旁,袖手旁觀,沒有任何貢獻的人。

請注意耶穌沒有說你永遠「是」年幼的,而是說讓自己實際上「倒」及「像」成為「年幼」去服事人的。

滿於效法基督

22:27 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麼?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路22:27)

有個人很喜歡他的工作,但家人卻要求他賺更多更多錢。 那人抵抗了很久,但最後投降了,找了一份賺多一點的工作。但是他不太喜歡那份工。他努力地作了很久。他常換工,並且糾纏不休地要求雇主給他更高的工資。

不久,孩子們享受最好的一切,但是他們的要求仍然使他過得很悲慘,並且看到他們沒有比以前的生活過得更幸福。憤怒之下,他收回每個孩子的東西。他拿回他們的衣服和汽車,解雇家裡的女傭和廚師。他肯定他們夠吃,但不肯花錢買奢侈品,並說:「如果你不開心吃豆子,你也不會開心吃牛排!」[ii]

耶穌在此選擇的字是「用人」(diakonos) 而不是「僕人」(doulos),「用人」的原文是指餐桌旁或從事瑣事的侍者或服務員。「僕人 (奴僕)」是奴隸身份,無所選擇,但「用人」是出於志願服務他人,正如耶穌甘心降世,在愛中捨了自己。

「用人」的原文在聖經中出現37次,17次翻譯成「服事」,其他10次翻譯為「伺候」(太4:11, 可1:13 ─ 天使來「伺候」耶穌,太8:15, 可1:31, 路4:39 ─ 彼得的岳母被醫治後「伺候」耶穌,路12:37 ─ 用人來「伺候」主人,徒6:2, 提前3:10 ─ 七位執事被早期教會選出來「伺候」飯食和教會領袖等);譯作「供給」兩次 (太27:55, 可15:41- 婦女「供給」耶穌在耶路撒冷的需要);「幫助」五次 (太25:44 ─ 幫助在監獄裏人的溫飽,徒19:22, 提後1:18, 門13 ─ 提摩太、阿尼西弗和阿尼西母對保羅的幫助,來6:10 ─ 一般性的幫助);「支持 (幫助)」(路8:3 ─ 婦女們用自己的財物支持 (幫助) 耶穌與門徒們);「工作」(路10:40 ─ 做家事);「職事」(林後3:3, 8:19, 20 ─ 保羅形容他的工作)。

一個人真正屬靈成長和成熟的表現,乃是他對教會群體的貢獻,不是他們從教會得到的;不是接受,乃是付出;不是帶領,而是服務。耶穌跟門徒的關係經過兩個階段:(1) 跟隨我,(2) 效法我。第一階段是開始,第二階段是突破。解決合一的問題不是更像對方,乃是更像基督。

結語:有人說:「信仰的目的不是使人進入天堂,而
是將天堂帶入你心中」(Frederick Ward Kates)。偉大的思想並非要有相同的理念,但卻必須思想基督,效法基督。教會需要坦白和尊重,但更需要謙卑與和諧。你的動機是否出於跟隨基督的事工、祂的順服,以及祂的使命?你更像基督不沾染世俗嗎?人們可在你身上看見耶穌嗎?

[i] Macmillan Book of Earliest Christian Mediations, F. Forrester Church and Terrence J. Mulry, 16-17
[ii] Speaker’s Library of Business
英文版本:http://ntpreaching.blogspot.com/2007/06/apostles-pt-14-not-another-pow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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