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02, 2007

正確的服事態度 (可 9)「使徒系列之十」

正確的服事態度 (馬可 9:33-37)
~ 十二使徒 ~
作者:葉福成
整理:盧傑

「讓」的交通標誌很容易認出來。一輛車的司機看到這個標誌必須減速並準備有需要時就停下來 (通常從小路上到大路的時候)。一位停下車來的司機就是「讓」路給大道上的其他車輛。你是否知道假如兩部車同時到「停」標誌的時候,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讓我先測驗你們作司機的一下:當你駕車的線道與公路合併成同一線道的時候誰該讓路?當你來到「停」的標誌時呢?讓我將情況弄的更複雜一些:如果你在「停」的標誌綫後,並停在一部車後面,而當前面的車走的時候有一名司機剛到對面的線要轉到你要轉的路線,誰該讓路?還有,假如兩條支線道車要合併到一線道的時候誰該讓路?或者當汽車共乘線 (carpool) 和大道線的車同時要跟大路合併的時候,誰該讓呢?最安全和合理及理性的答案是「讓」,否則就會撞車,損害出現,你的保險也會相應增加。

馬可福音 9:35是耶穌對門徒四次精采地講論有關僕人及事奉的首篇。其他經文包括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所提出的建議 (太 20:26),與使徒們同喫逾越節的筵席 (路 22:24-27),以及耶穌洗門徒的腳 (約13:16)。神學家約翰按其獨特的風格,喜歡以「doulos」一字去形容僕人。師徒上山目擊耶穌的榮耀之後 (路9:28-36),他們就開始瘋狂的爭執、激烈的爭論、興奮的辯論誰是最有資格的,誰是最了不起的,誰是最大的。他們如今知道了耶穌的身分,但是他們的地位是如何呢,誰是一號使徒,誰是最佳人選呢?

信徒應該如何回應彼此之間的比較、競爭,和衝突呢?為何互相爭競會傷害基督的身體和事工呢?

放棄權力
9:33 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甚麼?
9:34 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可9:33-37)

以下是一些有關「爭論」的格言:
「絕不要跟一個白癡爭論。他會拖你降至他的水平然後以他的經驗勝於你。」(Alan Zimmerman)
「絕不要跟一個傻瓜爭論,旁觀者不一定能夠看出誰是傻瓜。」 (Mark Twain)
「絕不與要跟一隻豬爭論。你們兩人都會骯髒,但是那豬會享受它。」
「雞蛋跟石頭爭論總是個錯誤。」
「不要浪費時間爭論什麼才是好人。成為一個好人吧。」(Marcus Aurelius)
「鋼琴家通常不太多辯論,因為他們要非常辛苦才能練得好;弦樂手才會爭論。」(Emanuel Ax)
「唯一跟東風爭論的論點乃是穿上你的外套大衣。」(James Russell Lowell)

「議論」一字的原文字是「dia-logizomai」;「dia」是徹底的,徹頭徹尾的意思 (dia-gnose徹底 +覺悟 (know),「logizomai」是評價或判斷的意思,此字是「logos道」和「logic邏輯」的同根字。使徒很詳細地、固執地,及有邏輯地提出個人的看法和意見。因他們不停的爭論,門徒成為了一個喜歡爭吵、愛追根究底、習慣抱怨的、易怒的,以及不友善的群體。

使徒在路上的議論不是輕微的。他們來來回回、繼續不停、多次重複的宣傳他們的長處和功勞。雖然門徒們曾經「議論」耶穌的神蹟 (太16:8, 可8:16) ,但是這是唯一一次福音書記載門徒之間在「議論」對方,所以此事件特別引起耶穌的注意。那天,門徒一定是吵到面紅耳赤,而不是彬彬有禮。路加福音 (路9:46) 以「議論」的名詞而不是「議論」的動詞 (33節) 去描述他們的不滿,但是兩位作者都同意這是首次門徒彼此之間的一場大的爭論和爭吵。如此的態度和行為當然損害他們的見證和感情,但是他們因此得到來自神的好教訓。

讀者知道門徒覺得內疚,因為他們該說話的時候就不作聲 (34節),像一隻鹿看到車燈或小孩伸進餅乾桶裏的手被抓住的時候。當耶穌問他們在路上議論甚麼,他們裝著一臉無辜和無知的樣子。沒有人願意擔負責任或解釋清楚。他們在不適當的時間,以不適當的態度,為不適當的原因,彼此説話。最令人吃驚和傷心的乃是耶穌在前一節剛對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可 9:31)。但是他們不明白耶穌的意思,也害怕去問。他們就開始心胸狹窄地鄙視、攻擊,和挑戰對方了。

不要驕傲
9:35 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可9:35)

英國偉大的首相溫斯頓邱吉爾很懂得自己在生命中和歷史中的位置。有一次有人問:「你不覺得很興奮,每次當你發表演講的時候,那大廳就擠滿了人,甚至不夠坐嗎?」溫斯頓爵士回答:「我真感到很榮幸,但是當我有那樣感受時,我總是提醒自己,如果不是發表演說而是被絞死,我相信觀眾會是雙倍。」

美國電視最高收視率的一部電視劇「根」的原作者,德高望重的作家亞歷士海利 (Alex Haley),在他的辦公室裡掛了一副畫,畫裡面有一隻海龜坐在柵欄上,並且有一句話提醒他成功的秘密:「如果你看見一隻海龜坐在柵欄上,你知道牠得到了別人許多幫助。」

有人說:「驕傲是除了那驕傲的人之外,唯一會使每個人生病的疾病。」

謙卑、虛心,和謙讓的心態及行為是今天所失落的藝術和品質。從電視的「美國偶像」到其他現場情境劇節目,許多人為這幾分鐘的名望願意戲劇化地誇耀或糟蹋自己。無論在足球場和籃球場,球星經常炫耀他們的技術並嘲弄他們的對手,即使他們是對方的手下敗將。

當選公職的人員忘記他們是公僕,公務人員的工作最有保障;良好的家庭傭工有很高的價值;信徒也忘記他們是神的僕人。35節的「首先protos」一字與英文字「proto-type首版」有相同的字根,因此「首先protos」的意思是「萬人之上」、「一號首領」、「大人物」、「最高位者」,或「第一流的」。

「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的原文次序乃是「of all last and of all servant所有人的最後和所有人的僕人」。「最後eschatos」一字和「末世論eschatology」有相同字根。沒有什麼比「末後」、「柱子的最底端」,或「強弱順序之末」的地位更讓人難受了。沒有人願意作「眾人末後的」,「倒數第二個」還可以忍受。沒有人喜歡在挑選籃球隊友時最後被選中,好像我剛開始玩球的時候一樣。

「眾人/所有」包括世上所有配得和不配得的人、仁慈和無情的人、可愛和討厭的人、強者和弱者、有益和無用的人,以及富有和貧困的人。

「用人(僕人) diakonos」的原文字在聖經中共出現30 次,但是另一字「奴隸doulos」共出現127 次。基督教很著重領導的技術,但是你是否知道新約聖經中從沒有出現「領袖」的希臘文?只是極端自我主義者喜歡被稱為領袖、使徒,和先知。我們不是被稱為領袖,而是僕人。保羅在他所有書信的起頭都承認他只是奉召 (羅1:1, 林前 1:1)、特派 (1:1),和奉命的 (提前 1:1),所以驕傲實在是很可笑。

這30 次記載在聖經中的「用人diakonos」是一個正面的,而不是負面、可惡或骯髒的詞。中文聖經12次將該字翻譯為「執事」,9次為「用人」,2次為「差役」。基督 (羅 15:8)、保羅和亞波羅 (林前 3:5) 都驕傲地自稱為用人/執事。保羅至少6次稱自己為用人/執事 (林前 3:5, 林後 3:6, 6:4, 弗3:7, 西 1:23, 1:25)。「用人diakonos」普通上是指餐桌子上的侍者或其他瑣碎雜務上的服務員。奴隸是在束縛之中,沒有他的選擇,但是用人是自願為對方服務,正如耶穌不是被迫來到這世界犧牲祂的生命一樣。

接納他人
9:36 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
9:37 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可9:36-37)

八十七歲離世的諾貝爾獎得主德蕾莎修女,被人稱為世界最無私的人之一。她最有名的格言之一是「我是神手裡的一只小鉛筆。祂思想、祂寫作,那鉛筆惟願被祂使用。」

世人很驚訝她事奉的性質和態度,但是德蕾莎修女從來沒有忘記她事奉的對象和動機。她曾經告訴她的一位顧問:「人認為我們是社會工作者,我們不是。我們事奉耶穌,我是每天二十四小時地事奉耶穌。」[i]

《竭誠為主》的作者章伯斯 (Oswald Chambers) 說:「如果我單是為人類服務,我會很快燒盡到一個地步我的愛會動搖和躊躇。但是如果我很個人地又熱心地愛耶穌基督,即使人把我當門墊看待,我仍然可以事奉人類。一個門徒的生活秘密乃是對耶穌基督的委身,那樣生活的特點是卑微而溫順。」[ii]

「接待」的意思是「一個歡迎或合適的招待」或「願意和準備接受所提供的東西。」(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 家中的小孩還未成為小皇帝之前,在家中是沒有什麼地位、權利或意見的 ── 他們只能出現,但不許發言。他們的見解是不算的,他們的感覺也是不重要的。古代,甚至五十年前的小孩,在公眾場所都必須循規蹈矩;討厭、驕縱,與胡鬧的小孩是少見的,也是不可容忍的。耶穌的意思是歡迎、接待、關注那些毫無影響力、也不重要的小人物。中國人說:「童言無欺」。今天的小孩是家裡的當家。我看見一個汽車尾後貼紙 (bumper-sticker) 上有這樣的話:「善待你的孩子,他們將來會選擇你的養老院。」

耶穌以「paidion」(pediatrician小兒科醫師) 形容小孩 (36節),該字也是描述嬰兒耶穌 (太 2:8) 的原文字。作僕人的價值不在於其工作,而在於他對主人的事奉和忠心。

「奉我名」意味著奉耶穌的權柄,靠祂的力量,按祂的教導。聖經列出我們「奉我 (耶穌) 的名」所做的事包括祈禱 (約14:14)、傳道 (徒 9:29)、受浸 (徒 19:5)、聚會 (林前 5:4)、相信 (約2:23)、成聖稱義 (林前 6:11)、感謝 (弗5:20)、說話做事 (歌3:17),和此處的「接待」。當我們「奉我 (耶穌) 名」接待一個人,我們就成為事奉先鋒的一份子,參與高尚的服事。舊約的亞倫和他的子孫 (代上 23:13-14),利未人 (申 10:8) 就是「奉祂的名」祝福人;而先知「奉神的名」向君王、首領、列祖,和以色列國中一切百姓說話 (但 9:6)。

結語:我們必須省下體力和精神去對付我們真正的敵人撒旦。讓我用以下三個引述來結束這篇有關事奉的分享:
「我們服事不是因為我們有能力。我們服事因為神是有能力的神。」
「我們服事不是因為我們想要神的愛或祝福。我們服事因為祂已經先愛了我們!」
「我們服事不是因為我們已經改變,而是我們在服事中被改變。」(Jose Ramon Alcantara Mejia)

你是為了權力、自傲、高位,和利益而事奉神嗎?你與他人能相處融洽嗎?你在事奉中謙卑且使人得益嗎?

[i] “Seeker of Souls,” Time Jun. 24, 2001
[ii] http://www.rbc.org/utmost/index.php?month=06&day=19

英文版本:
http://ntpreaching.blogspot.com/2007/06/apostles-pt-10-whats-wrong-with-need-t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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